自杀事件|实施网络暴力,有人不仅图爽还图利( 二 )


《工人日报》采访人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就查询到这样一起案例 。 为泄私愤 , 杭州的江某在赵某所建微信群内散布赵某不雅照片 , 群内成员多为赵某朋友或合作伙伴 。 随后 , 不雅照事件持续发酵 , 被多家媒体改编、发布、转发 , 引发社会舆论关注 , 致使赵某遭受了严重的网络暴力 , 生活、工作、身心健康受到一系列严重影响 。 经医院诊断 , 赵某被认定为重度焦虑、重度抑郁症状 , 需服用抗抑郁药物 , 并定期接受心理治疗 。
确诊后 , 赵某将江某诉至法庭 。 今年4月 , 杭州市江干区法院判决江某支付赵某精神损害抚慰金和医疗费2万余元 。
采访人员梳理相关案例还发现 , 网络暴力已成为部分网民实施有目的打击与报复的手段之一 。 此外 , 部分网络平台为在市场竞争中抢占先机 , 也存在在商业化运作中故意自编自演相关事件或放任网络暴行蔓延的行为 。 有媒体报道称 , 作为不正当竞争的手段 , 升级版新型网暴日益呈现出组织化、群体化、利益化、产业化、规模化等苗头 , 他们以网暴制造舆情 , 诱导甚至绑架相关部门采取对其有利的应对措施 。
解决网暴施害需多维施策
“网络暴力能对当事人造成名誉损害 , 往往也伴随着侵权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 。 ”广东广和(长春)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雨琦说 , 网络绝不是暴力的法外之地 , 情节轻微的会受到行政处罚 , 严重的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
王雨琦告诉采访人员 , 2014年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 全文虽仅有19条 , 但从“有偿删帖”到“网络水军” , 从“搜索敲诈”到“微信传谣” , 各种网上颇具争议的“擦边球式”做法都有提及 , 这也给包括网络暴力在内的诸多不法行为念了“紧箍咒” 。
尽管有法律条文适用于网络暴力事件的处理 , 但实际上诉诸法律的受害人并不多 。 在裁判文书网上 , 采访人员搜索“网络暴力”显示仅有86篇相关文书 , 且此类案件一般较为复杂 , 所致后果常常难以量化 , 受害者即便胜诉 , 能争取到的赔偿金额也并不多 。
“传统的法律法规并不能完全适应网络领域的变化 , 导致大部分网络暴力的当事人无法获得经济补偿 。 ”长春大学网络国学院副院长于天罡说 , 应当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 明确违法犯罪与其他不当行为的界限以及相应的处理依据 , 相关部门应及时公开处理有关事件和案件 , 震慑不法网民 。
于天罡说 , 机器人水军已经有了 , 他担心随着人工智能的进一步发展 , 这种新技术可能会主动生成数据、语言等 , 出现网络暴力问题 。 他还建议 , 由司法部门组织 , 律师协会牵头新闻媒体等行业 , 成立网络救助志愿机构或队伍 , 为网络暴力受害者提供救助 。
【自杀事件|实施网络暴力,有人不仅图爽还图利】编辑:肖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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