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曹沫三战三败,策划跨国绑架案,成为刺客列传第一人「游侠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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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李白《侠客行》
什么是侠?
韩非子表示:“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凭借自己的武力值,违反禁令的便是侠。
凡事皆有两面。司马迁从另一个角度解读游侠:“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厄困,既已存亡死生矣,而不矜其能。羞伐其德。盖亦有足多者焉。”
“犯禁”确实是犯了,但侠也有很多优点的嘛。人家守诚信,做事有始有终,为了救助别人不惜付出生命,却不炫耀。
结合司马迁与韩非子的观点,侠就是不惜付出生命,也要用武力践行承诺,帮助他人,也不因之自夸的人。
从这个角度来看,刺客,也应该算侠的一种。
在一场“跨国绑架案”中,曹沫赌上性命,为鲁国收复失地。顺利当上了《史记·刺客列传》第一名,甩第二名一百六七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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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君大劫案
“侠”,常常与“义”连在一起。“义”这个说法,据说最早是管仲提出来的。
《管子》提到:“四维不张,国乃灭亡”。若不能推行,就会有灭国危机的“四维”,是如今人们常说的“礼、义、廉、耻”。义在其中排行老二。
管仲,正是这场国君大劫案的观众之一。
公元前681年冬天,齐桓公与鲁庄公会盟于柯地。这次会盟对鲁国来说,约等于签订“丧权辱国”条约。
因为这次会盟,鲁国要将之前几场战争中被齐国占领的城池,正式交给齐国。
宝宝委屈,但宝宝不能说。说也没有用,谁让自己打输了呢。割地的提议,还是鲁国为了求和主动提出来的呢。
在担任刺客之前,曹沫的主要职务是将军,兼职背锅侠。失去城池的几场战争,都是他带兵打输的,这锅不背也得背。
想要挽回损失,最好的办法是在战场上堂堂正正把城池赢回来。事实证明,这个办法没法落地,不行不行。
齐国军队咱打不过,齐桓公一个人咱还打不过吗?于是,曹沫与鲁庄公一起,策划了一场众目睽睽之下的国君绑架案。
当齐桓公与鲁庄公一同走上祭坛时,曹沫淡定上前,掏出匕首,挟持了齐桓公。也有说法,是鲁庄公亲自掏出匕首挟持的。
此时,齐桓公面临一个经典问题:
To be or not to be: that is the question.
是坚持要地,慷慨赴死,造福子孙后代;还是保命要紧,归还城池,回家补一波状态卷土重来呢?
这还用考虑吗,保命要紧啊。
齐桓公自己都承认过,在他的身上,有以下三大“人性的弱点”:
第一:贪玩。齐桓公喜欢打猎,时常深夜才肯回来。
第二:喝酒。喝起大酒来,不分白天黑夜。
第三:好色。这三大弱点,特别耽误处理政事。
一个如此崇尚及时行乐的人,怎么能不怕死呢。几座城池不要也罢。
所以说做人不要太焦虑,齐桓公的三大弱点跟咱们差不多,也没耽误人家称霸啊。用管仲的话说,只要满足勤奋+果断两条,就能当个好领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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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与“不义”
见齐桓公答应了归还城池的要求,曹沫淡定归队,跟没事人似的。心理素质确实不错。
“城下之盟”,有理由反悔。再说,当众被挟持,还丢人啊。回去之后,齐桓公本想毁约,却被管仲劝阻。
场内观众管仲目睹了全过程。鲁国在结盟时,挟持国君,强迫齐桓公答应归还城池。情况就这么个情况,但齐国如何应对,可能带来完全不同的结果。
齐国有两种选择,要么毁约,要么履行承诺。若毁约,齐国得到的,是鲁国的几座城池;若是履行,齐国得到的,是传遍天下的好名声。这样一来,在舆论战中,齐国就站在了道德制高点,也赢得了其他诸侯的信任。
齐桓公是想当霸霸的人,听管仲一分析,就同意了。不但归还了城池,连曹沫挟持国君的责任都没有追究。
两年之后,在鄄地会盟中,诸侯共同推举齐桓公为盟主。在通往霸霸的道路上,齐桓公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对于鲁国来说,曹沫的行为称得上“义”。但若是站在旁观者的立场,或是齐国的立场,曹沫却成了利用阴谋诡计,违背盟约的不义之人。
从结果来看,鲁国固然达到了收复失地的目的,齐国却也因此得到了称霸的民心,算下来不但不亏,可能还赚了。
因为在这次事件中,齐桓公不但证明自己有武力攻占鲁国城池的实力,还有以德服人的大气。可以说是双赢——齐国赢了两次。
在国力确实不如齐国的情况下,鲁国也没有更好的选择。当时曹沫若非挟持齐桓公,而是刺杀管仲,或许历史便会走向另一个方向。
很可惜,历史不能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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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常常祝愿他人一帆风顺,但人生路上,诸事顺利几乎是不可能的。但我们每个人,都可以通过对每次危机的应对,将坏事变成好事,至少获得一部分收益。
如曹沫,本面临屡战屡败,割地求和的困境,却因此次结盟而翻身,不但收回失地,还千古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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