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湖北小伙救人溺亡申报见义勇为被拒,当地政府:救的是朋友,且救人前饮过酒( 二 )


采访人员通过张智菊提供的一份5月31日下午调解的录音中获悉,当天,张智菊夫妇提出申报见义勇为一事后,五山镇党委副书记姚振勇在录音中说,经济赔偿问题需与景区协商解决,而见义勇为这个事,县里有申报规范程序,“申报得上、申报不上,我不能打包票 。 ”
后来,经几方当事人协商后,对张文辉的经济赔偿达成一致意见 。 由谷城军旅班河景区赔偿25万,李明赔偿10万,刘竹赔偿5万,共计40万元 。 达成一致后,张智菊夫妇为儿子办了丧事 。
6月29日,在办完儿子的丧事后,因为申报见义勇为的事,张智菊夫妇再次找到五山镇党委副书记姚振勇 。 张智菊说,但是这次,姚振勇却被以不符合政策为由,拒绝为张文辉申报见义勇为 。
因担心错过申报期限,张智菊等人又来到谷城县委政法委,在综治督导股领取了一张见义勇为申请登记表 。 除了写清事迹描述外,还需要事发地村委会、派出所及政府等盖章,“等我们到景区所在的邓家坪村委会盖章时,经办人员给镇上汇报后,也说不能盖章 。 ”
回应
救的是朋友且事前饮酒 不符申报要求
从“不一定申报得上”到“不符合政策”,张智菊夫妇很困惑 。

封面新闻|湖北小伙救人溺亡申报见义勇为被拒,当地政府:救的是朋友,且救人前饮过酒
张文辉的妈妈张智菊
事后,两人又电话向姚振勇咨询过被拒原因 。 “说被救者与我们孩子是朋友,救朋友是义务 。 ”而张智菊认为,根据《湖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相关规定,对实施抢险、救灾、救人等合法行为的,应当由综治机构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我们觉得,儿子是符合要求的 。 ”
对于申报材料上没能盖章一事,张文辉父亲张传兵则怀疑,儿子去世如果被算作安全事故的话,那么相关的政府工作人员将会受影响 。 当时谈赔偿或见义勇为时,就有人让其好好掂量,“要钱的话,报见义勇为的希望就不大,如果要报见义勇为的话就不能要钱 。 ”
此外,政法委可以领申请表,为什么镇上却不允许村上盖章呢?
封面新闻采访人员多次联系五山镇党委副书记姚振勇未果 。 但他在回应其他媒体时表示,跟领导汇报后,张文辉救人的行为值得表扬,但达不到见义勇为的程度 。 第一,施救者张文辉与被救者李明双方系朋友关系,有互相救援的义务 。 其次,张文辉救人前曾喝过酒 。 至于村上没有盖章的原因,姚振勇表示,“填写见义勇为申请表,需先到派出所盖章,因为只有派出所才能核查是否属实 。 ”
而谷城县政法委综治督导股负责人则向封面新闻采访人员表示,湖北省对见义勇为申报有明文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上级政法部门或当地司法部门申诉,没必要断章取义去找一些新闻媒体报道,“这个事情不是我在办,具体细节我不太清楚 。 ”
律师
朋友关系不影响认定 应认定为见义勇为
救朋友、救人前饮过酒就不能申报见义勇为?
四川蜀仁律师事务所姜波律师认为,根据《湖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的规定,公民在法定职责、法定义务之外,为保护他人人身安全,挺身而出实施救人的合法行为应当认定为见义勇为 。
同时,基于《湖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目的是为了弘扬社会正气,鼓励和支持见义勇为 。 故要对“他人”作扩大解释,即凡不是履行法定职责或法定义务的施救行为,都应当认定施救者是为保护“他人”人身安全 。
姜波说,因此在本次事件中,无论施救者与被救者有熟人、朋友、同学、战友、恋人等情谊关系,都不影响其施救行为被认定为见义勇为 。
对于救人前喝酒的问题,姜波认为,只要施救者具有相关的行为能力,就不应影响见义勇为的申报 。 在此问题上,张智菊夫妇和当事人刘竹均表示,张文辉当天饮酒不多,没有达到平时的酒量 。
此外,封面新闻采访人员还了解到,大概在5年前,张文辉的另一朋友王朋,在长江边玩耍时不慎落水,当时也是张文辉跳下将其救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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