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万|三百多万买的楼,不到十年变成了“危房”为何当初验收时全部合格( 三 )


通河县住建局质监站 站长 陈凯

(他的房屋水泥标号不够 , 属不属于造假?)你要认为是造假 , 它就是不合格呗 , 水泥标号不够 , 它不就是不合格嘛 , 但是现在已经不合格了 , 他承诺给你维修 , 他存在造假的话 , 法律这块造假怎么处罚 , 那就由造假这块消费者协会那头去鉴定 , (那你们对于这块没有什么处理办法吗?)我们这里如果房屋质量不合格 , 我们只能要求他维修 。 任何的事情 , 建设单位是第一责任人 , 再往下建设单位追究了 , 施工单位也有责任 , 然后我们监管部门 , 我们住建局也好 , 监理公司也好 , 把不合格的当合格的验收 , 我们工作有失误 。 我们现在出于我们住建局的角度 , 我们只能要求施工单位给你维修 , 维修到这个房子合格为止 , 具体的经济赔偿我们可以给你协调 。
陈凯站长说 , 他们目前能办到的 , 就是让开发商对柏艳冬的三层楼进行彻底维修 , 维修后再进行验收 , 保证柏艳冬以后住着不出现任何问题 。
通河县住建局质监站 站长 陈凯
现在肯定是不合格 , 这一点咱们不用再质疑了 , (如果要维修的话什么时候能开始维修?)随时可以开始 。 我们的确我们有责任 , 但是这个责任究竟是多大的责任 , 它是违法啊还是怎么的 , 这玩意得有纪委去调查 。

这是没发生事故 , 如果发生了意外 , 光说一句有责任 , 就能让事故避免吗?验收报告上合格那两个字 , 相关单位在写这两个字的时候 , 心里到底把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置于何地呢?十年之后说失职 , 说有责任 , 这些失职 , 这些责任到底应该由谁来承担?如果当时监管得严一点 , 是不是就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了?房子不达标 , 可以随意说合格 , 房屋出现问题 , 就是进行维修 , 没有任何监管 , 这样的职能部门还能得民心吗?大家以后还能够信任你们吗?对于这件事 , 我们将继续关注 。
【来源:新闻夜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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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万|三百多万买的楼,不到十年变成了“危房”为何当初验收时全部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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