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非法借用账户炒股将受罚 专家:夫妻、父母子女间借用应区别对待( 二 )


“换言之 , 不能将夫妻、父母子女之间账户使用 , 简单适用证券法上的禁止规定 , 原因有三:第一 , 中国社会 , 存在人情关系 , 夫妻、父母关系更近 , 不应当适用一般禁止规则;第二 , 夫妻、父母使用账户 , 毕竟是特殊情况 , 应当以法律明确规定为准 。 第三 , 借用账户虽然违法 , 但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相比 , 还是比较轻的 , 如果涉及内幕交易等重大违法 , 追究连带责任尚不为过 , 但在违法不甚严重下 , 不至于因此而追究夫妻、父母子女间责任 。 ”叶林进一步解释道 。
“我认为要从立法目的的角度去考虑 。 新证券法之所以这样规定 , 是因为一些自然人利用他人账户操纵证券市场和从事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 , 所以违法主体要扩大到自然人 。 ”张志旺表示:“但夫妻、父母子女之间使用账户炒股 , 尤其我国实行夫妻财产共同制度 , 上述成员之间使用账户自担风险 , 不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违法行为的 , 从而不会破坏社会经济秩序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 我认为不应受到处罚 。 如果要讲标准的话 , 应当以是否破坏社会经济秩序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标准 , 毕竟证券法作为一部行政法 , 以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为宗旨 , 要符合‘合理行政原则’和‘适度性原则’ 。 ”
陈波亦认为 , 配偶、父母子女之间的账号借用 , 应区别对待 。 以规避法律限制为目的借用账户应当处罚 , 如规避从业人员禁止炒股限制、规避内幕交易限制、规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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