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经济|怕发票开具错误;收藏了这个,以后对它说拜拜


今天我满就来讲解一下发票被拒的情况 ,

民生经济|怕发票开具错误;收藏了这个,以后对它说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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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二条规定:
企业取得私自印制、伪造、变造、作废、开票方非法取得、虚开、填写不规范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简称“不合规发票”)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
为了避免开具不合规发票 , 申税小微梳理了容易发生错误的五种情形 , 一起来看一下吧!
01;品名、金额等发票内容与实际交易不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 , 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 。 取得发票时 , 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第二条: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 , 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 , 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 。
02;“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未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第一条:
自2017年7月1日起 , 购买方为企业的 , 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 , 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 , 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 , 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
本公告所称企业 , 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
03;发票备注栏未按规定填写完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9号)第一条规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 , 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 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 , 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四条第(三)项规定:
提供建筑服务 , 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 , 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
此外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0号)第五条规定:
营改增后 , 土地增值税纳税人接受建筑安装服务取得的增值税发票 , 应按照规定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 否则不得计入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四条第(五)项规定:
出租不动产 , 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 , 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开具增值税发票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1号)文件规定:
保险机构作为车船税扣缴义务人 , 在代收车船税并开具增值税发票时 , 应在增值税发票备注栏中注明代收车船税税款信息 。 具体包括: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详细至月)、代收车船税金额、滞纳金金额、金额合计等 。 该增值税发票可作为纳税人缴纳车船税及滞纳金的会计核算原始凭证 。
04;未正确打印编码简称
【民生经济|怕发票开具错误;收藏了这个,以后对它说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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