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员|优秀法官的十项标准( 三 )


第八 , 法官应当保持举止得体的风度 。
我们必须学会站在其他法官、律师和当事人的立场上考虑问题 , 增进相互理解 , 避免感情用事 , 即使是在暴风骤雨中也要保持冷静 。一名优秀法官必须礼貌待人 , 用他的言行举止向世人表明:法官不是依据感情而是依据法律作出公正、理性的判决 。有时你会听到教练批评裁判:“你们不能把自己凌驾于比赛之上!”的确 , 法官或裁判员确实有变得越来越自负的危险 , 任职时间越长 , 自负的危险就越大 。就像我的一个同事说的那样 , “当法官老了 , 你会变得更加喜欢你自己 。”我们必须警惕傲慢自负的心态 , 不要总觉得自己比别人更高明 , 因为这些想法对司法有百害而无一利 。你的判决可能是终局性的 , 但你并不是绝对正确的 。
第九 , 法官需要集体智慧的支持 。
上诉法院法官的工作方式是合议制 。我一个人什么事都做不了 。上诉法院通常是3名法官组成1个合议庭 , 所以你必须和其他法官共同努力才能作出最好的判决 。这种集体决策模式有助于减少错误 , 消除那些可能隐藏在特定情形中的偏见 。在棒球或足球比赛中 , 有时你也会看到几个裁判聚在一起简要讨论刚才的判罚是否正确 。法官们更需要这样 。
实行合议制并不是说个体法官要牺牲自己的核心原则来迎合合议庭其他法官的观点 , 而只是为了寻求更好的判决 。况且 , 法官可以发表不同意见书 , 作为判词的组成部分 , 而且我们在裁判重大案件时也应该这样做 。我们可以坚持自己的见解 , 但对待同事应当彬彬有礼、尊重有加 。
第十 , 法官必须清楚地解释作出判决的理由 。
当最终作出判决时 , 法官不能丢下一句结论性的判词就一走了之 。我们写出自己的判词就是为了说明这样的结论是如何得出的 。法官的判决意见十分重要 , 需要花费很多时间仔细斟酌 。
我曾与斯卡利亚大法官一起赴欧洲参加会议 。一些欧洲法官说:“斯卡利亚大法官 , 您的判词写得特别漂亮!您一定非常喜欢写作吧?!”斯卡利亚大法官回答说:“我最受不了写东西这个苦差事了!写判决的过程令我痛苦不堪 , 但所幸的是我很喜欢我写出来的东西 。”听了这话 , 我当时长舒一口气:“啊 , 谢天谢地!”即使是判决写得最好的这位大法官也会觉得用清晰的文字来解释判决理由并落在纸面上是一件苦差事 。写判决的过程实际上也是检验我们的判决是否正确、能否经得起推敲的过程 。有时你会听到法官说:“我虽然想这样判 , 但我就是写不出判词来 。”随后 , 他很可能改变了自己原来的判决意见 。我们经常这样说:别人表决是用选票表决 , 而法官表决是用判词表决 。现在 , 一些体育裁判员戴上了麦克风 , 为的是更清楚地向观众、领队或教练解释自己在场上作出判罚的理由 。
在法庭上 , 律师有时会抱怨法律条文不够清楚 。由于立法机关人数众多 , 代表的利益各异 , 立法便充满了妥协和让步 , 文字很难做到清楚明了 , 或许只有模棱两可的表达才能获得议会通过 。立法者在法律条文中经常使用“合理的”“理性的”等用语 , 这更为法官裁判说理提供了直接的依据 。
(本文系作者于2015年3月30日在美国天主教大学哥伦布法学院的演讲 。限于篇幅 , 译文略有删节 。译者系国家法官学院副院长)
【裁判员|优秀法官的十项标准】裁判员|优秀法官的十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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