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古代东西方法治文明有哪些异同,又有什么影响呢?

导语:
上古五大文明国家分别是古埃及、古中国、古印度、古巴比伦和古希腊 , 在这些文明国家中 , 有些发展比较成熟 , 但是有些随着发展逐渐消失在历史长河中 。上古五大文明国家中有些已经出现了法制 , 其中古代东方法制以古中国法制为代表 , 西方法制则以古希腊以及其之后的古希腊为代表 。
一、东西方法制来源上的不同
先说古代的东方法制 , 古代中国法制历史发展悠久 , 中国古代法制系统化理论化发展是在春秋战国时期 , 而早在春秋战国时期之前中国其实就已经有了法制 , 但那时的法制还不够直接 。
比如说周朝建立初期周公制礼作乐 , 不仅维护了统治秩序而且还巩固了等级秩序 , 把各等级的人们禁锢在本等级内部 , 不能做出僭越之事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 礼乐制度维护了统治者的利益 , 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 一定意义上讲这就是中国古代最早的法制 。
到了春秋战国时期 , 分封制瓦解 , 周王室衰微 , 礼崩乐坏 , 社会动荡不安 , 这一时期 , 私有制经济得到很快发展 。同时 , 思想文化领域也出现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局面 , 士阶层的崛起 , 教育的下移 , 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百家争鸣的出现 , 儒、墨、名、法、道、纵横、阴阳、杂、农再加上小说家 , 这就是后人称道的“九教十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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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后世影响较大的有儒家和法家 , 儒家在汉武帝时期被尊为正统思想 , 汉武帝下令“罢黜百家 , 独尊儒术” , 之后 , 儒学就一直在思想界占据着统治地位 。而法家虽然没有像儒家一样被尊为统治思想 , 但是在中国古代的政治统治中也发挥着必不可少的作用 , 中国古代一直实行的便是外儒内法 , 儒法并行 。法家倡导法、术、势 , 强调加强君主权力 , 以权术驾驭百官 。
古代西方法制的起源也是较早的 , 在中国古代百家争鸣的同一时期 , 古希腊地区出现了智者学派 , 他们主张人是万物的尺度 , 他们善于演讲 , 在古希腊风靡一时 , 但是苏格拉底却并不认同他们 , 苏格拉底认为不能只依靠自己心中所想行事 , 要有道德和法律的约束 , 后来古罗马吞并古希腊 , 成为古代西方世界最大的帝国 , 自然也吸收了古希腊的思想 。
古代西方世界的古罗马不同于古代中国大河文明 , 古罗马属于海洋文明 , 古罗马商业经济发达 , 人们崇尚自由的思想 , 古罗马奴隶制经济发达 , 属于贵族专制的国家 , 贵族在国家统治中占据着绝对的地位 , 平民在贵族的统治下生活困苦不堪 。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 , 平民在之后的一段时期内不断与贵族之间进行斗争 , 这一系列斗争不仅提升了平民的地位 , 而且还通过了一系列有利于平民的法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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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东西方法治实践上的不同
(1)古代东方的法治实践:
古代中国法制以法家思想为主要指导思想 , 秦国以法家思想立国 , 但因为严刑峻法统治残暴 , 因此“秦二世而亡” , 秦朝的统治只维持了十五年 。之后的历朝历代统治者吸收秦朝灭亡的教训 , 以儒家思想为国家的统治思想 , 倡导实行以德治国 , 但是法家却依然为历代统治者所依仗 , 法家也是中国古代法制的主体 。
法家的代表人物韩非子有言“法不阿贵 , 绳不绕曲” , 中国古代法制发展历史悠久 , 中国历朝历代都倡导依法治国 。秦朝是古代中国第一个大一统王朝 , 秦朝注重法律建设 , 在已经出土的文献中 , 都可以证明这一点 , 在湖南云梦出土的睡虎地秦墓竹简 , 记载了大量的秦朝时期的法律制度、行政文书等 , 为研究秦代法治建设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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