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串通投标 故意伤害 36人涉黑案一审开庭审理


东北网7月20日讯(李大明 采访人员 佘雨桐)20日上午 , 黑龙江省北安市人民法院以远程视频方式对车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审公开宣判 。
【法制|串通投标 故意伤害 36人涉黑案一审开庭审理】
法制|串通投标 故意伤害 36人涉黑案一审开庭审理
本文插图

庭审现场 。
北安市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00年前后 , 被告人车某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在黑河市市区一带逞凶作恶 , 并逐渐通过非法发放高利贷、承包工程项目积累经济实力 。 该组织积极发展成员 , 逐步形成了以车某为组织、领导者 , 綦某、葛某等人为骨干成员 , 李某、刘某等人为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 该组织在车某的组织领导下 , 长期在黑河市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
法院经审理 , 依法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诈骗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非法采矿罪、赌博罪、串通投标罪以及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 , 数罪并罚 , 判处被告人车某有期徒刑二十四年 , 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35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二十二年至一年四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

该犯罪组织为树立其非法权威 , 维护其非法利益 , 为非作恶 , 欺压、残害群众 , 大肆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 严重侵害公民人身权、财产权 , 破坏人民群众安全感和社会管理秩序 , 大肆攫取经济利益 , 并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 , 利用公职人员的包庇、纵容 , 称霸一方 , 在工程建设招投标、公车拍卖行业等领域形成重大影响 , 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秩序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