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男子打官司败诉后才发现,自己竟然请了个假律师!投诉后司法局竟称...
前段时间
淮安涟水的张先生
遭遇官司请律师应诉
没想到却聘请了一个假律师
损失了律师费不说
官司也因为这打输了
可让张先生更生气的是
他向相关部门投诉
得到的回答竟然都是“管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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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上面写得很清楚 , 不可抗力因素是他们起诉的点 。 曹思余和跟我说政府政策是不能对抗法律的 , 我很认可这句话 。 另外一方面给我看了营业执照 , 还给我看了一些打的官司的卷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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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番交流 , 张先生认可了曹思余 , 并转账5000元 , 委托曹思余到庭诉讼 。
今年1月上旬 , 张先生被告知一审败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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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也没放在心上 , 也没谁能保证说一定能赢的 。 他说这个情况可能是对方贿赂了初审的法官 , 行业里面我不清楚 , 基本上人家掏点钱这个事情就解决了 。 这种情况到终审不会这样子 , 让我提起上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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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从了曹思余的建议 , 张先生提起了上诉 。 可就在二审即将开庭之际 , 张先生接到了一个来自法院工作人员的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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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说我们没有义务提醒你 , 纯粹就是说对老百姓关心 , 打个电话告知一下 , 说你安排的律师是不符合资质的 , 安排的人是没有代理权限的 。 ”
震惊之余 , 张先生连忙更换二审律师 。 回头再翻出一审判决书查看 , 才发现判决书中早有提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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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男子打官司败诉后才发现,自己竟然请了个假律师!投诉后司法局竟称...】
“因为他没有资质 , 不符合开庭的资格 , 所以直接就把我们判了没人出庭 , 缺席审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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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
以上三类人群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显然曹思余并不属于二三类人群 , 那么他究竟是律师还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呢?
8月6号上午 , 采访人员以咨询法律业务的名义走进了思余法律服务中心 , 面对采访人员 , 曹思余侃侃而谈 , 表示自己平时都很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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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采访人员问到收费标准 , 曹思余掏出了一份"江苏省律师收费标准"的文件给采访人员 。
不过当采访人员问及曹思余的律师资质 , 他一下变了脸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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