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放“偷饭”大学生一马,这不是他一个人的耻辱!
最近 , 南京警方破获一起惊天奇案 。南京某名校正在复习考研的大学生周某 , 因为“偷外卖”被警察抓捕 , 目前已刑拘 。据抓捕周某的民警任国强介绍说:“虽然每次案值不多 , 但他构成多次盗窃 , 目前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 而且对他的影响 , 不光是经济上、人身上的损失 , 他是一个知名大学本科生 , 目前正在准备考研 。 他兄弟姐妹四个 , 他读书比较好 , 为了他读本科、读研究生 , 其他三个兄弟姐妹都辍学了 。 ”
民警短短几句话信息量很大:1、作案金额不多 。2、构成多次盗窃 , 已被刑拘 。3、读书很好 , 正准备考研 。4、对他很有影响 。5、家里很穷 , 为了他 , 其他三个兄弟姐妹都错学了 。看完这个消息 , 我心里一点没有被民警侦破此案而感动 , 反而内心非常难受 。我难以想象 , 这个名牌大学生周某出生在怎样的一个贫困的家庭 , 三个兄弟姐妹又是忍受了多大的委屈才主动辍学来供他读书 , 更难以想象 , 四年大学生活他是如何度过的 。这让我想到了一个振聋发聩的故事 。那是1935年的冬天 , 正值美国大萧条时期 , 在纽约市一个穷人居住区内的法庭上 , 正开庭审理着一个案子 。 一位60多岁的老妇人因为偷了面包被告上法庭 , 她衣衫破旧 , 满面愁容 。法官问她:“你偷面包的动机是什么 , 是因为饥饿吗?”“是的 。 ”老太太抬起头 , 两眼看着法官 , 说道:“我是饥饿 , 但我更需要面包来喂养我那三个失去父母的孙子 , 他们已经几天没吃东西了 。 我不能眼睁睁看着他们饿死 。 他们还是一些小孩子 。 ”听了老太太的话 , 旁听席上响起叽叽喳喳的低声议论 。法官敲了一下木槌 , 严肃地说道:“肃静 。 下面宣布判决 。 ”说着 , 法官把脸转向老太太 , “被告 , 我必须秉公办事 , 执行法律 。 你有两种选择:处以10美元的罚金或者是10天的拘役?老太太一脸痛苦和悔过的表情 , 她面对法官 , 为难地说:“法官大人 , 我犯了法 , 愿意接受处罚 。 如果我有10美元 , 我就不会去偷面包 。 我愿意拘役10天 , 可我那三个小孙子谁来照顾呢?”这时候 , 从旁听席上站起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 , 他向老太太鞠了一躬 , 说道:“请你接受10美元的判决 。 ”说着 , 他转身面向旁听席上的其他人 , 掏出10美元 , 摘下帽子放进去 , 说:“各位 , 我是现任纽约市市长拉瓜地亚 , 现在 , 请诸位每人交50美分的罚金 , 这是为我们的冷漠付费 , 以处罚我们生活在一个要老祖母去偷面包来喂养孙子的城市 。 ”片刻 , 所有的旁听者都默默地起立 , 每个人都静静地拿出了50美分 , 放到市长的帽子里 , 连法官也不例外 。老妇人看到这个场面 , 双手捂面哭了出来 。回观这位“偷饭”的大学生 , 或许有人会说 , 一个大男人 , 四肢健全 , 还会被饿死吗?饿死倒不至于 , 但要看到 , 对一餐饱饭的欲望背后 , 是极度的困顿、迷茫和无助 。我认为 , 对那些为吃饭而发愁的人 , 用“刑拘”这样的手段显得有些惨忍过分 。具体到此案 , 不过是偷了10多次外卖 , 价值绝对不过千元 , 为什么要提高到刑事拘留?很多低案值扒窃案还是用教育、训诫、赔偿损失的方式处理的 , 实在不清楚南京警方的做法 。警察非常清楚 , 只要刑拘 , 就会入档案 , 涉及到以后找工作 , 这孩子基本就毁了 。而这孩子毁了 , 这个家庭也就彻底失去了希望 。 他三个兄弟姐妹为其求学付出的辍学代价都付之东流了 。同样是南京 , 两年前发生了类似的事情 。2016年六一节前一天 , 南京某超市工作人员当场抓住了一名偷东西的妇女 , 警方介入后查实该名女子偷拿了一根鸡腿 , 一本《三字经》 。对于偷盗的动机 , 该女子解释说 , 想给孩子买一件礼物 , 因为没钱 , 所以才做了糊涂事 。进一步了解得知 , 该女士叫刘金燕 , 有一对双胞胎养女 , 但不幸的是 , 孩子1岁多时均被查出肾脏有问题 。因为两个孩子都生病 , 导致家庭经济困难 , 丈夫也早就和她离婚不知去向 。她除了在家务农外 , 还打打零工 , 收入十分有限 。2016年1月 , 刘金燕带着大双小双路过一家肯德基店 。两个女儿一边走一边直勾勾往店里看 。刘金燕问她们:“是不是想吃肯德基?”她们却摇头说 , 只想看看店门口的老爷爷 。刘金燕流泪了 。 她口袋里只有11元钱 , 买来4只鸡腿 , 炸了给大双小双吃 。孩子们一边吃一边说:“肯德基真好吃 。 妈妈 , 给你留一个 , 你也来吃 。 ”那一刻 , 刘金燕鼻子酸酸的 , 忍不住流泪了 。5月31日 , 刘金燕去超市买盐 。 走过肉食区 , 刘金燕偶然瞥见了鸡腿 , 拿起了又放下 , 放下了又拿起 , 最后做了错误的决定——她偷了一只鸡腿、一本三字经 , 想给女儿做儿童节礼物 。有一种偷窃行为 , 虽然有违公序良俗却令人动容 。2008年 , 郑州一中年女子偷肉被抓 , 看见拍照就以头撞墙 , 她说儿子正上高中 , 怕儿子看见了以后没法生活 。而她偷肉的原因 , 是为了能让儿子有肉吃 。 他们已经两个月没吃过肉了 , 但又不舍得买 , 唯有出此下策 。一位贫穷的母亲 , 为儿子偷肉 , 为儿子撞墙 , 为了儿子她似乎甘愿做任何事情 , 甚至是不合法不道德的事情 。那么 , 她到底是一个小偷 , 还是一位“伟大的母亲”?回答这个问题无疑是艰难的 , 我们既无法斩钉截铁地说她是小偷 , 也无法理直气壮地说她是一位“伟大的母亲” , 但是我们必须反思——是怎样的无奈和贫困让这名母亲出此下策?就在去年 , 张家港市一大型超市在清点盘货时发现丢失了9罐奶粉 。经调取监控 , 警方很快锁定一对90后夫妇 , 并在郊区一间昏暗拥挤的出租房内将二人抓获 。原来 , 他们带着三岁的女儿购买生活用品时 , 女儿指着奶粉带着哭腔说:“妈妈 , 奶粉 , 要喝 。 ”看着女儿渴望的眼神 , 再看看货架上的价格标签 , 他们又迟疑了 。经过一番思想斗争 , 夫妻二人决定偷一罐试试 。刚开始把奶粉偷回家后 , 他们也很愧疚 , 很不安 , 可看到女儿喝奶粉那么高兴 , 就没再多想 。9罐奶粉 , 合计1138元 , 按说已构成盗窃罪 。但检察院最终决定不起诉 , 只进行行政处罚 。因为 , 如果将这对夫妇送上法庭 , 这不是法律的荣耀 , 而是社会的耻辱 。在我看来 , 那个偷外卖吃的大学生 , 似乎并非罪大恶极 。有些人以此要挟他的所谓前程 , 颇有“朱门酒肉臭”的味道 , 也有“何不食肉糜”的蠢笨 。如果判他有罪 , 那么他的人生中 , 将始终打着偷吃外卖的烙印 。恐怕 , 这不是一个人的耻辱 , 那是整个社会的耻辱!如果可以的话:我愿意承担这个偷外卖的大学生所造成的经济赔偿 , 希望警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 , 放他一码 。 南京要当一个有温度的城市 , 尤其是在疫情影响下同胞们都在受煎熬的时候 。 我们不能因为几份外卖盒饭毁掉一个贫困大学生的一切 , 还有他全家的希望 。在建成小康社会的今天 , 这不是一个人的耻辱 , 那是整个社会的耻辱!整个社会已经是无良知的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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