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育机构|国家卫健委:严格要求托育机构,如未达标不予复托

【托育机构|国家卫健委:严格要求托育机构,如未达标不予复托】中宏网7月20日电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下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托育机构复托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安全有序推进托育机构恢复入托相关事项进行安排 。
《通知》指出,各地区应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评估中小学开学复课情况,参照幼儿园复园时间,确定托育机构复托时间 。同时,认真组织检查评估托育机构复托前各项准备工作,对未达到《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修订版)》各项要求的,不得复托 。
《通知》明确,要加强托育机构日常健康管理,严格实行工作人员和婴幼儿健康状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落实入托婴幼儿晨(午)检、全日观察、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及登记等防控措施,做好场所通风换气、清洁灭菌等工作,切实保障婴幼儿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在2020年7月31日前,完成托育机构备案信息系统管理用户注册 。
此外,各地区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托育机构面临的现实困难和突出问题,积极协调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金融、税务等部门,在落实好国家各项优惠政策的同时,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订促进托育机构发展的支持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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