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女子推开持锄闯家门者致其轻伤 获刑7月后申诉:“我是正当防卫”( 三 )


一审查明 , 两人因琐事发生纠纷 , 被人劝开 。 严克华拿锄头从地里来到严兆莲家门口 , 吵严兆莲 , 严兆莲听到后 , 拿出手机录像 。 严克华上前拽严兆莲的衣服 , 欲夺走严兆莲手中的手机 , 严兆莲推搡严克华 , 将严克华推开后 , 欲进屋关门 , 严克华跟着欲进入严兆莲屋内时 , 严兆莲将严克华强行推出门外 , 致严克华摔倒在地 , 右股骨颈骨折 , 经鉴定属轻伤一级 。
一审宣判后 , 严兆莲上诉 。 2020年5月25日 , 信阳市中院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7月16日 , 严兆莲向信阳市中院递交了刑事申诉状 , 该院已受理 。
严兆莲告诉上游新闻记者 , 严克华拿着锄头进她家时 , 把大门敲得“梆梆响” 。 如果她不加以阻止 , 她的人身安全将受到威胁 。“她抢我手机前 , 一直在破口大骂 。 我拿手机拍照 , 是为了留证据 , 这时候她就抓红了我脖子 。 她拿着锄头闯进我家 , 是要打我 , 推她出去是下意识的反应 。 我这是在保护自己 , 是正当防卫 。 ”获悉严兆莲上诉后 , 严克华说:“她把我伤成这样了 , 医药费一分没赔 , 还认为自己没错?”前述教导员亦是该案办案民警 , 他不认为严兆莲的行为属正当防卫 。 他认为 , 事发时严克华75岁 , 严兆莲56岁 , 两人年龄悬殊太大 , 即便严克华进到屋内 , 也很难对严兆莲构成威胁 。 严克华要进门是基于双方在争抢手机时 , 严兆莲推搡了严克华 , 严克华自觉吃亏 , 所以要进门理论 。 严克华的伤是轻伤一级 , 身体受到损害 。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付建介绍 , 严克华在毁菜苗时 , 严兆莲多次报警 , 假如民警积极作为 , 化解双方矛盾 , 那矛盾便不会升级到刑案 。 放眼全国 , 类似事件发生多起 , “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并不是一句口号 , 需引起相关部门引起重视 。此外 , 付建律师认为 , “在已经用锄头把门敲得梆梆响时 , 阻止他人进门” , 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 “推”这一举动没有超出防卫限度 , 属正当防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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