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网合肥|土拍预告|巢湖2宗超167亩居住地暂定8月20日出让( 二 )


5、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上午11:30 。 交纳竞买保证金须转至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保证金专户 , 保证金以实际到帐为准 。
名 称: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信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
账号将在报名资格预审通过后从网上交易系统中自动产生 。 特别提示:系统会针对每宗地的每家竞买人生成唯一的保证金账号 , 竞买人须详细验证并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 。
6、竞买人须在竞买保证金缴纳后 , 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
五、竞买须知
1、本次公告地块现场拍卖的起始时间为2020年8月20日 。 如有变化 , 另行通知 。
2、竞买人(授权委托人)携带公章、《竞买资格确认通知书》等资料准时到达现场 。 若竞买成功 , 竞得人与地块所在地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现场签署《成交确认书》 。 《成交确认书》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 , 公布出让结果 。
六、其他
1、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出具的正式文件为准出让地块具体情况详见出让文件(以上地块参考价不含契税、印花税) 。 土地准确面积以测绘部门实测为准 , 该地块具体出让信息以出让文件为准 。
【乐居网合肥|土拍预告|巢湖2宗超167亩居住地暂定8月20日出让】2、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 , 须书面提交已认真查阅该地块相关资料 , 对地块现状(含地上、地面、地下现状 , 以及地块周边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围挡等基础配套现状 , 以及经批准保留建筑物的规划要求与成本情况)已充分了解 , 且愿意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现状接收土地 , 签订《宗地移交确认书》 , 且不以对地块现状有异议为由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的承诺 。
3、巢湖市2019-29、2019-30号地块竞得人须按照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建设 。 同步修建的配套建设项目 , 建成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 , 要无偿移交巢湖市人民政府 , 不动产产权须直接登记至巢湖市人民政府指定单位 , 涉及的所有税费由竞得人负责缴纳 。
4、①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开工建设 。 ②巢湖市2019-29号、2019-30号应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主体建筑结构封顶) , 涉及有高层( 18 层以上)建筑的 , 可自开工之日起 1 年半内竣工 。 ③如未按期开工或竣工(结构封顶) ,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 , 按合政〔2014〕31号文件要求 , 进行认定并处置 。 ④竞得人须按《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合政办〔2014〕12号)第一款规定按时向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书面报告开工和竣工(结构封顶)相关事项 , 并在《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公示牌》中载明开工、竣工(结构封顶)时间 。 否则 , 自合政办〔2014〕12号规定的应报告时间之日起1年内 , 竞得人及其控股股东、其控股的公司不得参与合肥市范围内其它地块的竞买 。
5、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签订出让合同的同时 , 竞得人须向地块所在地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提交书面承诺(承诺将作为合同附件 , 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承诺内容为:愿意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和合同约定义务 , 在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时 , 无条件接受出让人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予以失信惩戒) 。 逾期未签订合同或未同时提交书面承诺的 , 终止供地 , 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
6、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 , 也可分期付款 。 如分期付款 , 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30日内付至土地出让金总额的50% , 3个月内付清余款 。 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 , 应按照第一期土地出让金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 , 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
7、①竞得人须按照规划要求在出让土地范围内提供开放式道路 。 ②竞得人须无偿实施并管护地块所在城市道路路段绿线内的绿化 。 ③竞得人须严格执行《市规委会2017年第五次主任会会议纪要》要求 , 就“加强对上市地块周边情况调研 , 若因日照原因 , 导致地块容积率受损 , 结果由竞得人承担”作出不可撤销的书面承诺 , 作为土地出让合同的附件 。
8、①竞得人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 , 按《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18〕17号)要求 , 持批准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规划用地红线图 , 向供电部门申请编制供电电源方案 。 ②竞得人在实施建设项目规划建设和运营改造等时 , 须严格执行201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合肥市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规定 , 以及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中明确的绿色建筑等级以及技术指标要求 。 ③竞得人须按照《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合政办〔2016〕37号)和规划方案要求配建规定数量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 。 ④竞得人须按照《关于加强新建民用建筑设计方案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管理工作的通知》合规〔2014〕129号文件要求 , 满足建筑设计方案节能审查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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