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理儿有面 | 英国疯狂反制国安法:考虑停派法官赴港(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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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 , 大量外国人在香港司法部门工作 。
根据香港司法机构7月16日更新的香港终审法院法官名单 , 目前香港终审法院有首席法官1人 , 常任法官3人 , 非常任法官18人 。
在3名常任法官中 , 2人为中国香港籍、1人为英国籍 。 18名非常任法官中 , 有3人明确为中国香港籍 , 其中2人持有中国香港和英国双重国籍 。 其余15人分别来自英国、澳大利亚和加拿大 。 根据香港终审法院官网资料 , 15人中有4人具有或曾经具有英国最高法院院长背景 。  
香港法院因此还被西方美誉为“世界上最国际化的本地法院” 。 这个“国际化”是褒是贬 , 各位小伙伴自己体会 。
至于香港为什么有这么多外籍法官 , 这又要追溯到鸦片战争这个百年国耻 。
【有理儿有面 | 英国疯狂反制国安法:考虑停派法官赴港】1841年英国占领香港后 , 第一时间就是把英国的普通法及司法制度引入香港 。 英国殖民者威廉·坚伟上尉被委任为香港首位首席法官 。
鸦片战争结束 , 香港正式成为殖民地后 , 英国更是通过《最高法院条例》把英国的法律全面引入香港 。 这也意味着 , 当时只能委任熟悉英国法律的外籍法官 , 这是殖民历史所决定的 。
但英国人也很“灵活” , 不是非要懂法律的才能做法官 , 有需要时就行政长官自己做法官 。 例如1844年 , 作为首任港督的砵甸乍 , 就曾兼任法官一职 。 但这位港督从来没有接受过法律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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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中英联合声明》签署后 , 香港司法的行政管理却突然变革——不再让公众 , 甚至司法人员查阅关于法官和裁判官委任、升迁的数据 。 说白了 , 就是司法透明度大大降低 。
在那之后 , 港英政府招聘、升迁的外籍人员数目进一步上升 , 司法机构内90%的高级职位都是外籍人士 。
英国有计划的“埋雷” , 等到1997年前夕 , 这些外国法官在司法系统内的地位 , 已经到了如果改变就将严重影响香港法律制度的程度 。 所以回归之后 , 为保持社会稳定 , 特区政府也就只能继续沿用港英时代留下的外籍法官 。
其实香港已经有一大批中国籍法律人才 , 可香港回归后 , 由于教育、媒体、司法系统均被乱港势力所影响 , 造成香港社会一种偏见:对外籍法官的信任度高于中国籍法官 。 所以导致一有外籍法官退休 , 就迅速再聘一个补上 。
而且对于西方势力来说 , 外籍法官的存在 , 能对其在香港的渗透破坏形成保护 。 他们可以打着“司法独立”、“国际化”的幌子 , 暗地里还在沿袭港英时期的某些殖民地司法制度 。
能不能改变 , 主要是看决心 。 同为“一国两制”的澳门 , 2018年其立法会就一致性通过修改《司法组织纲要法》法案 , 关于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 , 必须由中国籍法官审理 , 排除了外籍法官 。
在澳门看来 , 外籍法官对涉及国家安全案件的认知往往有偏差 , 更倾向于用“人权”之类的所谓“普世价值”来进行判断 , 未能站在捍卫国家安全角度公正审判 。 立法时就以香港作为反面教材:香港外籍法官 , 在审理侮辱国旗等政治敏感性较强的案件时 , 往往轻判 , 甚至判决无罪 。
香港之前没有就维护国家安全的《基本法》二十三条立法 , 所以造成了在国家安全方面的漏洞 。 现在有了香港国安法 , 国安案件审理法官需行政长官任命 , 虽然没有明文说不许外籍法官审理 , 但是已经公布的国安法官 , 均为中国籍法官 , 这或许也是其司法制度改变的第一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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