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银保监会计划实施车险综合改革满足消费者风险保障需求


本报实习生 魏薇报道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银保监会”)7月9日发布《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8月8日 。
征求意见稿明确 , 提升商车险责任限额 , 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 支持行业将示范产品商业三责险责任限额从5万~500万元档次提升到10万~1000万元档次 , 满足消费者风险保障需求 。
虽然意见稿提出较多且详细的条例 , 但背后的动机和条例造成的影响也值得思考和关注 。 因此 , 本文将根据征求意见稿内容 , 对于其背景和意义进行探究 。
交强商业险同步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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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 , 《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共三大块、九部分、三十二条 。

其中 , 征求意见稿规定 , 提高交强险责任限额 , 将交强险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 。 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 。 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 。 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100元不变 。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范世乾在接受笔者采访时表示 , 交强险属于强制性保险 , 关系到投保人、保险公司和社会公众三方面的利益 。 本次改革一方面提高赔保额度提高至20万 , 另一方面也降低了总体综合费率 , 这两者会产生矛盾 。 根据往年保险公司上报的数据 , 保险赔付率达到90%以上 , 这样造成保险公司只能获取微利甚至不盈利 , 然而这也是需要去思考如何在两者间取一个平衡点 。 因此 , 改革动机有两点 , 第一 , 加强保护公共利益;第二 , 保护消费者权益 。 但在此前提下也要让保险公司能够获得合理的收益 。
对于此次交强险的改革背景 , 北京联合大学管理学院教师杨泽云进一步阐述道 , 交强险自2014年首次实现当年微利(2014年当年赢利14亿元)以后 , 持续赢利 , 截止2018年 , 已经累计赢利51亿元 , 而2018年当年经营利润更是达到122亿元,并且累计提取了救助基金187亿元 。 总体来看 , 交强险实际已经形成了总体盈利 。 在此背景下 , 交强险需要通过降低保费、提高保险责任限额来实现”不亏不赢”的公益性的政策性目标 。

征求意见稿提出 , 合理下调附加费用率 , 引导行业将商车险产品设定附加费用率的上限由35%下调为25% , 预期赔付率由65%提高到75% 。 适时支持财险公司报批报备附加费用率上限低于25%的网销、电销等渠道的商车险产品 。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陈冬梅告诉笔者 , 车险改革一直在进行 , 本次是目前为止力度最大、最全面的综合改革 。 交强险和商业险一起改革 , 费率和条款都在改革 , 推进市场化改革方向 。 目的是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利益 , 也为保险公司的产品与服务创新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 当然在具体的措施上还有不少斟酌改进的空间 , 目前正在通过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做进一步的改进 。
改革意义影响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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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面对上述车险综合改革的动机探究外 , 还有一点不可忽视 , 便是此次车险综合改革对社会乃至各方会产生哪些影响 。

在此次车险综合改革中 , 为防范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 , 征求意见稿还要求 , 禁止为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进行贿赂、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编造误导性信息等扰乱车险市场秩序的行为 。 对车辆销售渠道、网络信息平台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破坏公平竞争、损害车险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 要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严肃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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