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发|仁寿交警做了什么?这名网友给小编发来私信

“谢谢警察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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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6日上午
小编收到了一条特别的信息
这是一封感谢信
点名表扬
认真负责的他和他们
“您好,能否帮我表扬一下
【 编发|仁寿交警做了什么?这名网友给小编发来私信】贵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处理科
李雷警官及其同事 谢谢”(其实这位警官叫叶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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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经过:2020年7月14日晚,该群众将一辆白色轿车停在大化镇鸿升市场旁边店铺门口,晚上九点左右准备回仁寿城区,发现车左后门被撞且损坏较严重,但是未见肇事者,也没有留下任何信息。其立即拨打110指挥中心报了警。因为天色较晚,现场也没有目击证人,也没有抱有太大希望。就在车主既生气又委屈时,7月15日一早,接到仁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电话通知肇事者已找到,该车主来到交警大队,肇事者对车主当面道歉并赔偿了车辆维修费和误工费。案件在仁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处理科叶雷同志及其同事专业,快速,公正的处理下得到了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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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早该车主给仁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送来了锦旗,并激动地表示:"如果没有警方一夜快速破案,我这个月又白干了,感谢仁寿交警大队李雷(叶雷)警官及其同事们,深夜侦破,解民于水火!事故处理过程专业,快速,公正,我是广元人,但我不得不承认我深深的爱上了眉山,爱上了仁寿。在这里我想对帮我破案的警官们真诚说一声:谢谢您们,辛苦啦!为我挽回了几千元损失。同时我也希望通过贵局平台告诉广大司机朋友,现在是法治社会,交通中碰碰撞撞在所难免,发生事故报警,报保险,不要心存侥幸,逃逸给双方带来巨大麻烦,也给自己种下苦果。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正是有李雷(叶雷)警官及其同事们这样的执法者,才得以让法律这张无形的网在仁寿铺开。有您们的守护,我相信正义永远不会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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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
蜀黍借该网友的话
提醒广大司机朋友
交通中碰碰撞撞在所难免
发生事故及时报警,报保险
不要心存侥幸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普法小知识:
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三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via:仁寿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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