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惑答疑|毕业季热点问题TOP60 青岛人社为您解惑答疑( 七 )


26.已在青落实就业单位,学校通知档案已转递至青岛,我该如何查询档案在哪?咨询热度:★★★★
答:用人单位具有档案保管权限的,可直接联系用人单位查询;用人单位不具有档案管理权限但已与市、区(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签订档案托管协议的,以及自主创业、自由职业、灵活就业等其他就业形式,个人办理档案托管的,可登录“青岛人才网”或关注“青岛人才”微信公众号,选择“档案服务”,点击“档案所在机构查询”进行查询 。
五、毕业生补贴申请
27.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申报对象范围是?咨询热度:★★★★★
答:2018年6月6日及以后在青首次就业或创业,并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硕士、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以申报时实际年龄为准) 。
28.申报安家费需满足哪些条件?咨询热度:★★★★★
答:(1)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具有本市户籍 。(2)在我市各类企业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就业的,须与就业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在青自主创业的,须登记注册成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事务所以及个体工商户1年及以上,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负责人 。申请人须由用人单位或创业实体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累计满12个月,包括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负责人 。初次就业或创业,以获得最高学历后首次在青办理就业登记时的劳动合同签订日期或创办的创业实体登记注册日期为准 。(3)申请人须于2018年6月6日及以后在青岛行政辖区内新购买首套商品住房(以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并符合青岛市现行购买商品住房有关政策 。其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须完成预告登记并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明;购买二手商品住房的,须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 。申请人未婚的,所购商品住房须为申请人单独所有;申请人已婚的,所购商品住房须为申请人或配偶单独所有,或夫妻共有 。
(4)安家费每人只可享受一次 。对申请人夫妻双方同时具备安家费申领条件的,可分别享受 。(5)申请人已购买青岛市产权型人才公寓、保障性住房(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及享受过本市引进优秀高层次人才购房安家补贴等购房优惠政策的,不再享受安家费 。已分配租赁型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的应退出后方可申请安家费 。已享受过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或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的人员,符合安家费申领条件的,可申请安家费,已申领的住房补贴在安家费中予以扣减 。
29.安家费补贴标准是多少?咨询热度:★★★★★
答:博士研究生每人15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10万元,一次性给予发放 。
30.如何网上申报安家费?咨询热度:★★★★★
答:申请人可登录“青岛人才网”(http://rc.qingdao.gov.cn)或关注“青岛人才”微信公众号,进入“办事服务”/,“重点·办事-办事大厅”在“青岛人社·学历汇”毕业生学历信息采集平台完成信息采集,学历信息确认后,进入“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安家费”提交申请 。
21.如何界定初次来青就业创业时间?咨询热度:★★★★
答:初次就业或创业,以获得最高学历后首次在青办理就业登记时的劳动合同签订日期或创办的创业实体登记注册日期为准 。
32.在外地缴纳的社保转入青岛能否计入安家费12个月社保计算时间?咨询热度:★★★★★
答:申请人享受安家费政策,须由在青用人单位或创业实体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累计满12个月,对其异地转入的社会保险,在享受安家费政策时不计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计算时间 。
33.已经领取了10万元一次性安家费,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后能否再次申领一次性安家费?如不能再次申领,是否可以补5万元的差额?咨询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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