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心理治疗中当事人的改变主要因为共同要素,那么不同流派的特异性存在的价值是啥

心理治疗的效果究竟是共同因子在起作用,还是每种疗法不可拆分,这个到现在并没有定论。你们老师说的有点绝对了,不一定就是这样。如果确实是共同因子起作用,那么共同因子是什么到现在其实也是不明确的。各个流派的独特理论,你可以理解为是共同因子起作用背后的操作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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