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通知:恢复跨省(区、市)团队旅游

来源:观察者网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7月14日发布关于推进旅游企业扩大复工复业有关事项的通知 , 通知各地恢复跨省(区、市)团队旅游 。 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 , 经当地省(区、市)党委、政府同意后 , 可恢复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跨省(区、市)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 。 中、高风险地区不得开展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 。 出入境旅游业务暂不恢复 。以下为通知全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 , 结合当前疫情防控总体形势 , 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 , 全面落实“六保”任务 , 推进旅游企业扩大复工复业 ,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事项(一)恢复跨省(区、市)团队旅游 。 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 , 经当地省(区、市)党委、政府同意后 , 可恢复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跨省(区、市)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 。 中、高风险地区不得开展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 。 出入境旅游业务暂不恢复 。(二)调整旅游景区限量措施 。 旅游景区要继续贯彻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 , 接待游客量由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30%调至50% 。 在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前提下 , 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 , 开放旅游景区室内场所 。二、工作要求(一)强化疫情防控管理 。 各地要坚持把疫情防控摆在首位 , 统筹做好旅游安全等各项工作 。 要按照“谁组织、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 , 进一步压实旅游企业主体责任 , 指导旅游企业制定应急预案 , 明确疫情防控和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 。 要督促旅行社控制团队规模 , 做好行程管理 , 将防控措施贯穿游客招徕、组织、接待各环节 。 在线旅游企业参照执行《旅行社有序恢复经营疫情防控措施指南》 。(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 各地要创新发展理念 , 支持旅游企业综合运用科技创新成果 , 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 扩大复工复业 , 加快转型升级 , 着力提升服务质量 。 行业组织要倡导诚信经营 , 强化行业自律 , 加强自我监督 。 旅游企业要落实质量主体责任 , 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 , 不断增强游客满意度 。(三)加强旅游景区开放管理 。 各地旅游景区要按照《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要求 , 加强清洁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理 。 要在重要游览点、观景平台、交通接驳点、狭窄通道、购票餐饮等容易形成游客拥堵的区域 , 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 , 加强疏导 , 指导游客做好安全防护 。(四)树立文明旅游新风尚 。 各地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文明旅游宣传 , 引导游客遵守旅游活动中的疫情防护要求、安全警示和文明旅游规定;鼓励和支持旅游企业创新服务模式 , 推广“分餐制”“公筷制”等健康旅游新方式;加强对游客的宣传教育 , 引导游客讲究卫生、拒绝野味、理性消费 , 树立文明、健康、绿色旅游新风尚 。(五)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 各地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 加强与当地卫生健康部门之间的联动 , 强化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主管部门之间的协作 , 提升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 按照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 , 开展应急演练、隐患排查、风险评估等工作 , 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并有效处置 。 发生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并暂停有关经营活动 。(六)做好汛期旅游安全工作 。 各地要始终绷紧汛期旅游安全这根弦 , 进一步压实责任 , 根据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安排 , 加强对索道、缆车、大型游乐设施等设备的安全检查 , 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坚决停止运营或使用;加大水上旅游项目检查指导 , 督促企业及时关注雨情预报和水情变化 , 密切关注汛情预报 , 避免组织旅游团到汛情严重的区域旅游;正在行程中的旅游团一旦遭遇突发汛情 , 要采取有效措施应对 , 必要时暂停旅游经营活动 。特此通知 。附件:旅行社有序恢复经营疫情防控措施指南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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