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实施“线上诱惑”“线下拘禁”的涉恶传销组织被提起公诉

传销|实施“线上诱惑”“线下拘禁”的涉恶传销组织被提起公诉
文章图片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7日通报 , 江门台山市人民检察院日前对一涉恶传销组织提起公诉 。 与传统型传销发展亲朋好友为下线不同 , 该案中的传销组织利用微信、QQ等与被害人建立“恋爱”“求职”关系 , 并已形成一套固定发展下线的模式 , 欺骗性极强;并通过非法拘禁、洗脑等方式 , 将一个遵纪守法的普通人变成了一个违法犯罪分子 。
2017年10月至2019年11月 , 犯罪嫌疑人廖某武、廖某浩、林某宝、董某先后加入了以“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为名义的传销组织 , 成为该传销组织“广西团队”的成员 。
该传销组织由多个地域性团体组成 , 层级分工明确 , 较长时间内在台山进行非法传销活动 。 犯罪嫌疑人在网络上以交朋友、谈恋爱、帮找工作等名义结识不特定的网友 , 骗取被害人的信任后 , 将其骗至台山 , 带到团队下属的出租屋 , 并将被害人的行李、手机等物品统一保管 , 切断被害人与外界的联系 。 期间 , 团队负责人安排成员对被害人进行传销的上课洗脑 , 使用言语威胁、长期拘禁等“软暴力”的方式使被害人屈服 , 迫使和诱使被害人交钱购买所谓“产品”(无实际产品交付 , 每份3000多元)加入该组织 , 使组织的势力进一步壮大 。 新加入成员在该团队领导下 , 又进一步参与上述有组织、有预谋的违法犯罪活动 。
2020年2月26日 , 台山市人民检察院受理审查起诉廖某武等15人涉嫌非法拘禁罪、抢劫罪一案 。 在案件移送前的关键时期 , 该院主动提前介入该案 , 并多次与警方、法院就该案进行沟通会商 。
5月19日 , 廖某武、廖某浩涉嫌非法拘禁罪、抢劫罪 , 林某宝、董某涉嫌非法拘禁罪一案被台山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 并被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 。 该院于6月30日派员出庭支持公诉 , 该案将择期宣判 。
同案的古某美等11人涉嫌非法拘禁罪一案已于5月15日提起公诉(不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 , 台山市人民法院已于6月4日依法判决 , 并全部采纳检察院提出的认罪认罚量刑建议 。
举报方式:

  1. 举报电话:拨打110(24小时)或市扫黑办0750-8999162、市公安局0750-8895245(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 下午2:30-5:30)
  2. 电子邮箱:gdhsshb@163.com
  3. 【传销|实施“线上诱惑”“线下拘禁”的涉恶传销组织被提起公诉】举报信箱地址:广东省鹤山市鹤山大道1300号鹤山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 邮编:529700
传销|实施“线上诱惑”“线下拘禁”的涉恶传销组织被提起公诉
文章图片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