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外出瞒报行踪致4人确诊39人隔离,无锡一男子获刑1年

扬子晚报网7月14日消息 , 在与湖北返锡人员共同居住期间 , 明知该住处人员被社区要求居家隔离 , 却仍擅自驾车至外市与岳父一家共同生活数日 。 在明知自己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情况下 , 仍对疾控部门工作人员隐瞒行踪 , 最终造成与其共同居住的5名家人中4人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 , 并导致上述人员密切接触的39人被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
【擅自外出瞒报行踪致4人确诊39人隔离,无锡一男子获刑1年】擅自外出瞒报行踪致4人确诊39人隔离,无锡一男子获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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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隔离期间竟去外省“走亲戚” , 还隐瞒旅居史和隔离史
7月14日 ,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下称:惠山法院)运用远程视频庭审系统 , 公开开庭审理无锡首例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妨害传染病防治案 , 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当庭判处被告人冯某有期徒刑一年 。 当天 , 惠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蔡毅担任该案审判长 , 惠山检察院检察长李营出庭支持公诉 。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1月26日晚 , 被告人冯某从湖南省岳阳市驾车返回无锡后 , 来到从湖北返锡的熊某处居住 。 1月27日至29日 , 社区工作人员至熊某处 , 对该住处居住人员进行居家隔离登记 , 并要求居住人员进行居家隔离 , 但冯某仍于1月31日驾车前往浙江省舟山市其岳父徐某家 , 与岳父、妻子等5人共同生活 。
2月3日 , 在得知熊某新冠病毒检测呈阳性后 , 冯某驾车返回无锡 , 后被疾控部门安排至集中隔离点进行观察 , 2月6日晚 , 冯某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 。
2月6日至2月8日期间 , 冯某在明知自己感染新冠病毒、且先后被确诊为无症状感染者和确诊病例(普通型)的情形下 , 仍故意隐瞒其1月31日至2月3日间在浙江省舟山市的旅居史和接触史 , 导致舟山市疾控部门未能及时对冯某的密切接触者徐某等5人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
最终 , 徐某等5人中有4人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 , 该5人的密切接触者39人被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 一般接触者42人被实施居家医学观察 。
自述行为背后是“心慌”和“侥幸”心理作怪 , 因“妨碍传染病防治罪”获刑
4月6日 , 冯某接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 , 主动投案 , 并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 。
当天 , 公诉机关、审理法院、被告和为被告指定的法律援助律师等四方 , 通过视频方式 , 参与了庭审 。 其中 , 被告冯某所在为集中隔离点 。
冯某受审时坦诚 , 自己之所以做出以上行为 , 一方面是因为害怕 , 另一方面是“心存侥幸” 。 “当时检测结果是阳性 , 心里慌乱的很 , 隔了几天 , 才把结果告诉家人 , 让他们去做检测 。 ”不过 , 这些理由并不能为其所犯罪行“脱罪” 。
法院审理认为 , 冯某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 , 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宣布对新冠肺炎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后 , 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 , 故意隐瞒旅居史、密切接触史 , 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严重危险 , 其行为已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
鉴于被告人冯某有自首情节 , 且自愿认罪认罚 , 可依法从轻处罚 。 最终 , 法院遂依法一审作出上述判决 。
据悉 , 这也是迄今为止 , 无锡判决的首起新冠疫情期间妨害传染病防治案 。
(原题为《无锡首例疫情期间妨害传染病防治案宣判 , 被告擅自外出、瞒报行踪 , 致4名家人确诊39人被集中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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