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武汉返回外出聚会致107人隔离2698人居家观察,男子遭拘役3个月

致107人隔离2698人居家观察 四川遂宁首例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嫌疑人被判拘役3个月 。 疫情防控期间 , 射洪市广兴镇居民易某某 , 未严格按照通告要求执行政府防控措施 , 造成107名密切接触者集中或居家医学隔离 。 7月15日 , 射洪市人民法院依法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易某某拘役3个月 。 此案是遂宁市首例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案 。
庭审中 , 公诉机关指控 , 被告人易某某于今年1月16日自湖北省武汉市返回射洪市广兴镇 , 虽主动向当地上报自己系武汉返回人员 , 但其在居家观察期间 , 未严格按照通告要求执行政府防控措施 , 自1月26日起 , 陆续外出到公共场所及邻居家中聚会 , 拒不执行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 , 最后导致广兴镇两个村一个社区被确定为社区暴发性疫区 , 实施封闭管理 , 造成107名密切接触者集中或居家医学隔离 。 同时 , 辖区内842户2698人全部实行居家医学观察 。 易某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 , 应当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法院经审理认为, 易某某的行为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 鉴于其主观上没有传播病毒的故意 , 其违反预防、防控措施的行为多是在邻居家聚餐 , 主观恶性较小 , 且被告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 认罪悔罪态度好 , 自愿认罪认罚 , 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
【从武汉返回外出聚会致107人隔离2698人居家观察,男子遭拘役3个月】最终 , 射洪市人民法院当庭宣判 , 被告人易某某犯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 判处拘役3个月 。
从武汉返回外出聚会致107人隔离2698人居家观察,男子遭拘役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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