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者|后视镜带倒骑车人致其轻微伤,“肇事者”爽快认赔3万,果然是为他人顶包


楚天都市报7月12日讯(采访人员吴昌华 通讯员高梓健 刘勇)凌晨 , 一辆SUV后视镜带到一名骑车人 , 致其轻微伤 , “肇事者”爽快地同意赔偿3万元 , 似有蹊跷 , 办案民警从诸多细节察觉异常 , 查明肇事者另有其人 。 今日 , 采访人员从武昌区交通大队获悉 , 肇事者胡某因无证驾驶、肇事逃逸 , 被处行政拘留20日、罚款3500元;车主刘某和“顶包人”郑某因提供虚假证言 , 被处行政拘留5日 。 7月10日 , 三人均被送进拘留所 。
肇事者|后视镜带倒骑车人致其轻微伤,“肇事者”爽快认赔3万,果然是为他人顶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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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SUV带倒电动自行车逃逸
今年5月24日凌晨 , 一辆白色SUV行至双湖桥附近天鹅路白鹭街路口 , 右侧后视镜带倒一辆电动自行车 , 骑车人丁某倒地 , 身上多处软组织挫伤 。 这辆白色SUV刹车减速 , 驾驶员并没有停车 , 也没有察看伤者 , 而是逃离事故现场 。
受伤的丁某立即报警 。 武昌区交通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罗磊、陈晨赶来展开调查 。 两民警勘验事故现场 , 调看监控并进行视频追踪 , 对现场碎片痕迹进行检验鉴定比对 , 确定肇事车牌号为鄂A7**** 。

5月27日 , 民警通知车主刘某到大队接受调查 。 车主刘某带着郑某来到武昌区交通大队 , 与受伤的丁某见了面 。 刘某、郑某态度积极 , 主动向办案民警陈述事故发生经过 , 与丁某协商赔偿医疗费用和车辆维修等事宜 。
刘某、郑某接受调查时 , 在自述事故经过及第一次询问笔录中 , 两人异口同声地对民警说 , 当时刘某要打游戏 , 坐在副驾驶位置 , 并没有开车 , 郑某开车 , 并不知道撞了人 , 以为只是撞了树枝 。
“肇事者”爽快同意赔偿3万元
事发时天气不好 , 夜间灯光较暗 , 现场视频监控因拍摄角度问题 , 视频质量较差 , 难以盾清驾驶员的相貌衣着 , 无法直接判断是不是郑某本人 。 今日 , 办案民警介绍 , 询问刘某、郑某时 , 从他们说话的语气 , 描述的细节以及驾驶员特征等方面 , 感觉与真实的事故经过有些出入 。 民警严肃告诉刘某、郑某 , 驾驶机动车交通肇事逃逸、或者提供虚假证言 , 都将受到法律制裁 。 但刘某、郑某仍然坚持自己的说法 , 确认郑某是肇事司机 。
6月12日 , 事故双方再次来到武昌区交通大队 , 民警就伤者医疗等费用组织调解 。 事故当事双方协商后确认 , 郑某一次性赔偿3万元 。

但骑车人丁某伤得并不重 , 仅为软组织挫伤 , 伤情轻微 , 而郑某爽快地愿意赔付一大笔钱 , 不符合常情 。 办案民警罗磊、陈晨加深了怀疑 , 没有急于结案 。
民警梳理案件经过 , 再次通过视频监控追踪肇事车辆的行驶轨迹 , 认定当时的驾驶员并不是郑某 , 随后重新通知郑某、刘某 , 再次警告二人不得提供虚假证言 , 指出已经掌握其它证据 , 如事故发生前监控探头拍摄的驾驶员照片等 。 郑某、刘某陷入沉默 。
6月15日 , 郑某、刘某来到武昌区交通大队坦白了真相 。 随后 , 真正的肇事驾驶员胡某到案 , 这起肇事逃逸“顶包”案件真相大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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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大白:为无证驾驶者顶包
办案民警查明 , 5月24日凌晨 , 胡某驾驶这辆牌号为鄂A7****的白色SUV , 载着车主刘某 , 行至天鹅路白鹭街路口时 , 遇丁某驾驶电动自行车从白鹭街右转进入天鹅路 , 胡某所驾车辆右侧后视镜将丁某某带倒 , 事故造成电动车受损、丁某多处软组织挫伤 。 事发后 , 胡某刹车减速但并未停车查看伤者 , 驾车逃离事故现场 。

车主刘某说 , 当时他坐在副驾驶座位 , 一直在玩手机 , 途中感觉车子发生碰撞 , 询问胡某是不是撞到什么东西 , 提醒胡某停车查看 。 胡某称撞到路边树枝 , 刘某便未坚持让其停车 。 车主刘某接到民警电话后 , 联想到车辆右侧后视镜损坏 , 这才知道胡某撞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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