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熊孩子”嬉戏损坏博物馆玻璃珍藏,法律如何界定破坏展品?( 二 )


澎湃新闻|“熊孩子”嬉戏损坏博物馆玻璃珍藏,法律如何界定破坏展品?2013年 , 被小观众损坏的玻璃博物馆展品《折》 , 依原样展示在主馆核心位置 , 并配合被破坏时的监控画面 , 以示警醒 。
根据我国刑法 , 如果观众在博物馆进行故意破坏的行为 , 很有可能构成“故意损坏文物罪” 。 有法律工作者分析认为 , 此次案例中所破坏的展品并非珍贵文物 , 虽然不会构成刑事犯罪 , 但应会受到治安处罚 , 并且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2019年 , “澎湃新闻·艺术评论”曾刊出报道《价值百万的任伯年画作预展遭幼童撕毁 , 误毁画作知多少》 。 当时 , 香港佳士得春拍正在进行 , 预展期间 , 一幅估价150-250万港元的任伯年《花鸟四屏》画作遭到幼童意外撕毁 , 佳士得香港只能先撤拍该拍品 , 并通知委托方 。
澎湃新闻|“熊孩子”嬉戏损坏博物馆玻璃珍藏,法律如何界定破坏展品?一幅估价150-250万港元的任伯年《花鸟四屏》画作 , 在拍卖预展时遭到幼童意外撕毁 。
2018年5月 , 在香港大会堂举行的《尼斯派:从波普艺术到偶发艺术》展 , 其中一件克莱因蓝作品遭孩童误闯破坏 。
2015年8月 , 在中国台湾地区“真相达芬奇·天才之作特展”画展上 , 一名12岁的男童看展时跌倒 , 不慎损毁价值超过5000万新台币(约合1000万元人民币)的保罗·波尔波拉真迹油彩画《花》 。
此前遇到展品遭毁的情况 , 大多数是对民众素质的声讨以及对博物馆自身管理的反思 , 却鲜少从事故责任分配给予公众以宣传 , 造成公众对破坏展品所造成的责任后果十分陌生 , 使公众产生“破坏展品不需负责”的侥幸心理 。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17条:“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 , 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 ,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 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 , 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 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 ”
《刑法》第324条:“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 ,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 , 处3年以 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 。 ……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 , 造成严重后果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
(本文相关资料来源:看看新闻、弘博网、澎湃新闻早前报道 。 )
责任编辑:陆斯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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