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检察机关依法对黄雁行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广东检察机关依法对黄雁行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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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广东检察机关依法对黄雁行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南都讯日前 , 广东省惠州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黄雁行(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 , 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 , 由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 , 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黄雁行享有的诉讼权利 , 依法讯问了被告人 , 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 中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黄雁行在担任惠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局长、惠州市委常委、秘书长、宣传部部长、市委副书记以及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期间 , 利用职务便利 , 为其他个人或公司谋取利益 ,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 数额特别巨大 , 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广东检察机关依法对黄雁行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采写:南都采访人员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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