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严打财务造假:ST康美实控人被采取强制措施( 二 )


值得关注的是 , 证监会一直积极推动有关部门提高刑事打击力度 。 与此同时 , 7月3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已在中国人大网公布 , 其中 , 为进一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 维护金融秩序 , 草案完善了证券犯罪规定 , 包括提高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刑罚等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 , 从法理上来讲 , 刑事责任是最严格的法律责任 。 草案提高资本市场违法犯罪成本 , 既实现了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信用责任四大法律责任之间的有机协调和无缝对接 , 也实现证券法与刑法之间的同频共振 , 对于资本市场来说 , 释放了一个长期利好消息 。
在对主案审理的同时 , 证监会还将加强对中介机构的追责 。 作为ST康美的审计机构 ,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事务所此前已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
业内人士认为 , 从去年8月份 , 证监会对康美药业等作出处罚及禁入告知 , 到今年5月 , 证监会对康美药业作出处罚及禁入决定 , 再到此次康美药业实控人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 可以看出 , 监管部门对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立体式追责一刻不停 。
净化市场生态 , 进一步取信于市场 , 今年以来 , 证监会保持日常监管和稽查执法的高压态势 , 集中力量查办康得新、康美药业等一批市场高度关注、影响恶劣的重大财务造假案件 。 对财务造假等恶性违法违规“零容忍” , 证监会4月24日表示 , 去年以来 , 已累计对22家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行为立案调查 , 对18起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 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6起 , 今年也已有包括香溢融通等在内的十余家公司因财务造假被严惩或警告 。
“证监会持续的立体式追责将有助于形成行政执法、民事追偿和刑事惩戒相互衔接、互相支持的有机体系 , 将对造假者形成有效震慑 , 有助于净化市场生态 , 进一步取信于市场 。 ”新时代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潘向东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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