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我们看到的是,香港百姓继续过日子

来源:环球时报2020-07-10 07:1712香港《南华早报》7月9日文章 , 原题:香港国安法的事实终将驱散西方批评的迷雾一名美国法学教授最近撰文谈香港国安法 。 他称阅读了该法的几乎每一条 , “我并不打算关注实质性的罪行及其定义……重要的是机构和程序 。 整部法律就是要避开此类机构的参与 。 ”但他没有提到该法第八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执法、司法机关应当切实执行本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法律有关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和活动的规定……事实上 , 执行该法的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执法和司法机关 。 那这个教授是说哪些机构被该法律“避开”了呢?抑或他是说香港所有机构都是假的?我之所以提到这篇文章 , 是因为它表明了西方政府和媒体对香港国安法的普遍态度 。 他们觉得 , 法律上的文字不重要 , 制度上的人权保障不重要 , 全球很多国家都有国安法也不重要 , 重要的是中国在做这件事 。至此 , 你一定认为我有偏见 , 怎么能不同意西方国家异口同声的说法呢——称中国违反了《中英联合声明》 , 香港正失去自治权?但联合声明并没涉及中国的国家安全问题 。 首先 , 联合声明提到的并非(香港)完全自治 , 而是“高度自治” 。 谁会真的认为:给予香港特区高度自治 , 中国在某种程度上就失去保护自己的权力?在涉及国家安全问题上 , 香港地区而非其所属的国家拥有为整个中国立法的专属权力?若香港做不到 , 中国就只能接受永远处于危险中?最重要的是 , 我们说的是整个国家的安全 , 而不仅仅是香港 。 中国作为一个国家 , 凭什么没有发言权?批评者指责中国违反联合声明 , 放弃香港人的自由和核心价值 。 但《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保障了这些权利和价值 。 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 ,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 。 此外 , 香港国安法第四条重申《基本法》和上述两项国际公约的重要性和适用性 。 国安法第五条还规定 , 须坚持法治原则 , 保障被告人依法享有所有公认的权利 。 然而 , 在上述美国教授这类批评者看来 , 这些文字和条款并不重要 , 因为谈论的是中国 。实践是最好的检验 。 香港国安法通过后 , 我们看到香港没有大规模拘捕平民或外国人 , 没有关闭媒体 , 也没有人因诋毁政府而被任意拘留 。 事实上 , 我们看到的是香港百姓继续过日子 , 一如往常 。 “一国两制”框架不会因西方世界说崩塌就崩塌 。 从某种意义上讲 , 说什么确实不重要 , 重要的是事实终究会胜出 。 (作者汤家骅 , 乔恒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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