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西安一对男女广场遛狗不栓绳 2岁半幼童被咬伤


北京联盟_本文原题:西安一对男女广场遛狗不栓绳 2岁半幼童被咬伤
狗狗作为一种陪伴型的宠物 , 受到很多人的喜爱 。 养宠物无可厚非 , 但是一旦养了就要对他人的安全负起责任 。 就在前两天西安市就发生了这样一件事 , 7月2号晚上十点多 , 家住西安丈八东路潘家庄附近的王女士带着孩子在玩耍散步时 , 一条突然冲出来扑向了孩子 。
从监控视频中可以看到 , 这条白色的宠物狗从一辆车的后面绕出来 , 开始追逐一名幼童 , 孩子立即逃跑躲避 。
王女士|西安一对男女广场遛狗不栓绳 2岁半幼童被咬伤
本文插图

宠物狗跑到孩子跟前时突然扑向了孩子 , 接着迅速向自己主人方向跑去 。
王女士|西安一对男女广场遛狗不栓绳 2岁半幼童被咬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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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士|西安一对男女广场遛狗不栓绳 2岁半幼童被咬伤】

狗主人见状立即抱起宠物狗并远远地问了一句孩子的情况 。
王女士|西安一对男女广场遛狗不栓绳 2岁半幼童被咬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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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开始王女士以为孩子只是被吓着了 , 就客套的说没事 , 但回家以后仔细检查才发现孩子被狗咬伤了 , 等到她和家人前往广场的时候已经找不到狗主人了 , 他们立即报了警 。
王女士|西安一对男女广场遛狗不栓绳 2岁半幼童被咬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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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士|西安一对男女广场遛狗不栓绳 2岁半幼童被咬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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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规定 , 携犬出户时 , 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牵引绳牵引 , 并且牵引绳不得超过两米 , 违反者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 , 可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 犬只伤害他人的 , 养犬人应立即将伤害人送至医疗机构诊治 , 先行支付医疗费用 , 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目前 , 警方已经介入调查 。
来源:第一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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