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看待因为抱怨饮料里的果粒拽不断“吃了要死人”的视频被传上网,当事人被捕

谢邀。这个罪首先要求捏造事实,就是说基本事实应当不属实,比如果肉是不是真的撕不断、视频中的东西是否是饮料果肉等等。其次要求损失必须重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就是说喜多多要提出确实因视频遭受重大损失,达到五十万元的证据(因为包括预期利益,所以应该不难)或者查明社会影响较大、屡犯情节、收受利益具备强烈主观恶性等。(?ω?)另外,新京报和澎湃新闻带节奏那都是前科累累,而且这个报道只有单方面陈述,事实是否准确都不能确定,所以不放出更多案件详情,我是不敢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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