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观察|刘国梁道歉了

【简单观察|刘国梁道歉了】近日 , 由刘国梁、汪涵代言的理财产品“爱钱进”于2020年6月出现兑付困难 , 众多投资者在该产品上的资金无法正常提现的问题 , 引起争议 。 刘国梁5日受访时对此首次发声回应 , 向广大网友和平台用户表达歉意 。
据了解 , 刘国梁7月5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 自己与“爱钱进”平台的代言始于2018年5月 , 结束于2019年底 。 在双方合作前 , 对方曾经出示过其开展合法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材料 。
刘国梁称 , 在得知网友和平台用户反映的问题后 , 自己感到“十分焦急也很痛心” , 已经第一时间敦促平台尽快且妥善解决这些问题 。
“由于疫情的关系 , 最近半年时间我都是在境外带队集训 , 一些沟通过程没有能够及时告诉大家 , 这里也是跟相关各位表示歉意 。 ”
“每个公民的财富都理应受到法律保护” 。 刘国梁强调 , 自己会和律师团队及工作室密切关注并跟进此事 , 尽最大限度地与平台、政府监管部门、司法部门积极沟通 , 和大家一起合法、合规地积极推动事态向好的方向发展 。
据悉 , 刚刚履新WTT世界乒乓球职业大联盟理事会主席的刘国梁 , 这几天刚去了成都一趟 , 主要目的是商洽有关乒乓球赛事国内落地事宜 。 而身兼中国乒乓球协会主席的他 , 接下来还要安排国乒队在海南陵水的封闭式集训 。
因广告、代言商品出现问题 , 代言人陷入舆论风波的事屡屡发生 。
据解放日报报道 , 实际上 , 《广告法》对于代言行为也作出了禁止性规定:
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代言人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
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
对在虚假广告中作推荐、证明受到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不得利用其作为广告代言人等 。
这些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广告代言行为 , 明确了代言人的法律责任 。
在平台暴雷后 , 部分投资者也将怒火转移到为平台站台的明星身上 , 并且要求明星“退还代言费” 。 那明星应该退还代言费吗?
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的主任杨兆全律师对采访人员分析道 , 根据《广告法》对明星代言的规定 , 是否要承担责任关键看两点:一是明星是否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言的产品是虚假和违法的 。 如果明星在推荐之前 , 没有认真审查理财产品的资格 , 没有发现是违法产品 , 那么需要承担责任;二是明星是否使用过这个产品 。 如果明星在推荐前 , 他本人没有投资这个产品 , 也要承担责任 。 反之 , 如果明星没有责任 , 就不需要退还代言费 。
在普通老百姓心中 , 名人代言的商品代表着品质 。 一旦代言的产品或服务“翻车”了 , 无论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 都辜负了粉丝的信任 , 也会损害自身的形象和声誉 。
综合:光明网、人民日报客户端、中国青年报、中新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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