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振锋:国安法出,香港民心安矣
来源:环球时报作者:支振锋2020-07-06 00:534根据香港国安法相关规定 , 香港特区政府于7月3日成立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 。 而早在7月1日 , 特区政府已经宣布在警务处成立了国家安全处 , 作为特区专门负责维护国家安全的执法机构 。 短短三四天内 , 特区政府就完成维护国家安全的机构设置和执法力量配置 , 凸显在香港建立健全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法机制 , 的确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 。在警队国安处负责人宣誓就任之后 , 为承担起维护国家安全的历史性职责 , 国安处在香港特区的五大刑侦部门挑选精兵强将 , 特区维护国家安全执法力量“全明星阵容”已初露峥嵘 。 而就在香港国安法生效之后的首个七一回归日 , 警方已拘捕10名涉嫌违反国安法人士 , 首宗涉港区国安法案件已被检控 。香港国安法正在形成强大的威慑力 。 一时间 , 以美英为首的一些西方政客和政治势力拼命攻击和抹黑 , 甚至刻意造谣污蔑;也的确有一些香港居民 , 在乱港分子与外部势力的恐吓与煽惑下 , 颇为担心 。 而实际上 , 翻一翻全国人大关于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建立健全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5·28决定”和香港国安法 , 只要具备一般理解力的人 , 都不会再有疑虑 。 一方面 , 香港国安法所要惩罚的行为仅仅限于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四类行为 , 这实际上在绝大多数时候与绝大多数香港居民都几乎没什么关系;另一方面 , 香港国安法也的确与每一位香港居民息息相关 , 因为它将给香港带来稳定、繁荣和更高标准的人权保障 。香港国安法第1条 , 就开宗明义地把保持香港特别行政区的 “繁荣和稳定”以及“居民的合法权益”确立为重要的立法目标 。 第4条清晰地规定 , 在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 , 保障香港居民享有的广泛权利和自由;第5条规定“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 , 应当坚持法治原则” , 包括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无罪推定、控审分离、保障诉权、禁止双重危险等 。 这些规定 , 完全符合国际通行的法治和人权标准 。近年来 , 一些乱港分子、“港独”分子、极端分子和黑暴分子 , 为一己私利 , 甘为外部势力棋子 , 非法暴力集会、打砸抢烧 , 甚至当街纵火行凶 , 法治被践踏 , 稳定被破坏 , 民生经济受创 , 直接损失达数百亿美元 。 香港国安法施行之后 , 香港局面立即刷新 。 特区政府雷厉风行 , 爱国爱港人士欢欣雀跃 , “港独”组织解散 , “港独”分子“退出”的退出、“退休”的退休 , 黄色店铺纷纷“割席” , 危害国家安全者成为过街之鼠 。 国际上 , 虽然一些西方政客气急败坏 , 纠集了某些国家说三道四 , 但联合国已经有70多个国家共同发出支持香港国安法的正义之声 。 特别是 , 作为繁荣稳定试金石的国际资本 , 对国安法施行之后的香港表现出更大的信心 。 近日 , 国际信用评级机构标准普尔维持香港长期发行人信用评级为“AA+”及短期发行人信用评级“A-1+” , 评级展望维持在“稳定”;香港美国商会发表声明 , 称该会仍将香港视为全球商业大本营 , 并与特区政府合作 , 支持将香港建设成世界商业中心 。 这些都充分说明 , 香港国安法给香港带来的是稳定、繁荣 , 维护国家安全必将有利于香港全体同胞的福祉 。7月5日 , 林郑特首率特区政府“3司13局”等全体高层在《文汇报》头条发文 , 誓言竭诚尽责 , 确保国安法有效实施 。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 , 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 重拳治暴的同时 , 也必须根据国安法着手进行教育和媒体等方面的工作 , 从而在香港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浓厚氛围和强大共识 。 如此久久为功 , 则“一国两制”可行稳致远 , 香港社会民心可安 。 (作者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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