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珞丹悼念被偷吃的宠物鸭|铁锅炖鸭?王珞丹悼念被偷吃的宠物鸭 曝光抓鸭人照片遭质疑( 二 )


鸭子值多少钱可影响处罚结果
事实上 , 我国鸭类品种众多 , 即便是嘴馋 , 也轮不到吃宠物鸭来解馋 。黑龙江省月牙湖草地类自然保护区管理站吴景树曾在《养殖技术顾问》期刊中介绍 , 我国市面上常见的肉鸭品种包括北京鸭、天府肉鸭、樱桃谷鸭、瘤头鸭、迪高鸭等 , 可见肉质肥美的鸭子并不在少数 。而即便不是宠物鸭 , 未经主人许可 , 擅自掠走鸭子的行为也是不对的 。
对于本次王珞丹帮友寻鸭事件 ,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罗翔在社交平台上认为 , 抓别人鸭子肯定是盗窃行为 , 至于是否构成犯罪则要看一般人是否觉得这只鸭子属于数额较大的财物 。
将他人宠物随意拎走并致其死亡 , 是否构成犯罪?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刘兆庆律师进行了解答:
未经他人允许 , 随意将他人的宠物拎走并致其死亡的行为涉嫌盗窃 , 但抓走宠物鸭的人是否构成犯罪 , 还需要根据宠物鸭的价值 , 结合具体案情来具体判断 。
第一种情况:宠物鸭价值不菲 , 已经到达盗窃罪的刑事立案标准 , 而且抓鸭人也明知宠物鸭的价值 , 仍然实施盗窃 , 那么就构成盗窃犯罪 。
第二种情况:抓鸭人并没有认识到这只鸭的价值 , 同时按照一般人的判断也无法认识到这只鸭价值不菲 , 那么不能认定抓鸭人构成盗窃罪 。
第三种情况:宠物鸭只是一只普通的鸭子 , 其价值通常达不到盗窃罪的刑事立案标准 , 那么抓鸭人的行为就不构成犯罪 。但其未经他人允许 , 抓走宠物鸭的行为已经涉嫌行政违法 ,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 , 盗窃公私财物的 , 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 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
河北省黄骅市司法局也在官方微博上科普称 , 如果鸭子的价值未达到追究刑责标准 , 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追究行政违法责任;如果鸭子的价值超过1000元至3000元以上 , 将按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追究刑事责任 , 处罚原则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 并处罚金或单处罚金;如果鸭子价值超过3万元至8万元以上 , 则将处以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如果对方属于入户盗窃、多次盗窃等 , 那么无论鸭子价值 , 都将按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追究刑事责任 。只要经司法机关调查 , 对方属于秘密窃取他人财物 , 而非误认鸭子没有主人为野鸭 , 就必将依法被追究相应责任 。
7月3日 , 当地警方对媒体表示 , 目前正在对宠物鸭进行定损鉴定 , 抓鸭人或涉嫌盗窃 , 具体情况需待鉴定后进行处理 。
曝光抓鸭人照片违法吗
作为一名微博粉丝达4000多万的公众人物 , 王珞丹发布这条微博之后 , 她的粉丝和爱宠之人纷纷表示感同身受 , 转发声援 , 相关话题一直占据微博热搜榜首 。
但同时 , 王珞丹这一行为也招来了不少质疑的声音 。有人认为 , 丢了宠物 , 报案才是最好的解决方案 , 全网搜寻、占用公共资源 , 大可不必 。
此外 , 对于王珞丹在微博中发布未打码的抓宠之人视频截图的做法 , 很多网友也觉得不妥 。虽然盗宠之人必须受到应有的处罚 , 但是这样的行为可能侵害他人权益 。
这样的行为在法律上该如何定义?对此 , 刘兆庆律师进行了解答:寻找宠物要采用正确的方法 , 擅自在网络上公布他人照片的行为不应提倡和效仿 。未经他人允许 , 抓走别人的宠物是一种违法行为 , 失主可以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 并提供监控视频等线索 , 通过公安机关抓获违法嫌疑人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 ,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 ,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丢失宠物的人及时删除了相关照片 , 没有造成其他损害后果 , 一般不用承担侵权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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