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蓬安的搜狐号|周蓬安:责骂苟晶的不是蠢就是坏(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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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以为 , 责骂苟晶的不是“蠢”就是“坏” 。 那些“蠢”人极有可能有“完美受害人”的概念 。 即如果一个人被强奸 , 如果她当天穿得很性感 , 或者是夜间一个人出门 , 那就是“活该” , 如清华大学法学院证据法中心主任易延友所言:“强奸陪酒女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 。
对于那些非“坏”仅“蠢”的网友 , 你只要告诉他一个现象 , 他大致也能明白 。 即目前一些案件 , 你循规蹈矩地举报是没有用的 , 只有通过更激烈的方式、更夸张的表达才能得到关注 , 才能获得一点希望 , 比如微博举报就比去当事人领导那里举报更为有效 。 再说 , 控告公权力作恶 , 只要基本事实不是捏造 , 也并不违法 。 过分苛责苟晶 , 实际上是“善待公权” , 而“恶猜私权” 。
《南风窗:枪口调头批苟晶》一文就分析:舆论 , 本来并不是一条通常性的解决路径 , 要寄希望的是司法渠道 , 但既然现实往往已是如此 , 要依靠公共曝光才能解决一些问题 , 那只好来追问 , 是不是苟晶的夸大其词在削弱公共的力量?
财新的报道对于苟晶的成绩还不错给予了一些佐证 , 苟晶既然认为自己学习不错 , 看到第一年被顶替 , 认为分数被篡改的也是有可能的;二则她没有上帝视角 , 她对当年两次的高考成绩一直有疑问 , 直到调查组结论出来前夕还在做自己的推测和分析 , 所以是无意识地说错了 , 并非有意撒谎 。
但对于那些故意歪曲事实 , 希图转移视线的“坏”人 , 你的任何解释都是徒劳的 。 因为他们出面骂苟晶的目的就是故意“浑搅水” , 以达到混淆视听的目的 , 以便为自己开脱 。 因此 , 没必要向他们解释 ,
笔者之所以力挺陈春秀、王丽丽 , 也力挺苟晶 , 无非是希望山东乃至全国的网友 , 下一代上大学不再“被顶替” 。 我也想借机告诉那些恶意责骂苟晶的“坏”人们 , 今天你们挺“顶替案”作案者 , 明天你们也会成为其它公权力不法操作的受害者 。
在一定范围和一定程度内 , 社会可以“恶猜公权” , 但必须“善待私权” 。 如果事态并不明朗 , 我们应该遵循“宁枉公权 , 不冤公民”的原则来处理相关事宜 。
【周蓬安的搜狐号|周蓬安:责骂苟晶的不是蠢就是坏】最后再强调一次 , 责骂苟晶的不是蠢就是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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