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减持规则登场!询价转让“7折”底价,两类机构投资者持“入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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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开市即将满一周年之际 , 备受市场关注的科创板公司减持细则正式稿出炉 。

7月3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 。 上交所表示 , 在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的过程中 , 市场总体认可《实施细则》的制度安排 , 认为相关制度符合预期 , 体现了注册制改革的目标和思路 , 有利于平衡好首发前股东正常股份转让权利和其他投资者交易权利 , 有助于满足创新资本退出需求并为股份减持引入增量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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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市场主体提出的制度完善意见 , 上交所经认真研究论证 , 充分吸收了合理可行的建议 。 那么 , 对比4月3日上交所发布的征求意见稿 , 这次的正式稿有哪些新变化?

划重点如下:

变化一:规则名称变了 。 科创板减持细则正式定名为《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变化二:优化询价转让制度 。 将征求意见稿中“非公开转让”的表述 , 调整为“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简称“询价转让”);简化询价转让业务环节;增加履约保障措施 。

变化三:细化配售方式减持制度 。 确定配售对象;规定申购方式;明确认购不足的处理;增加配售权比例披露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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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询价转让制度:提高效率 , 增强保障

《实施细则》一个重要变化是优化询价转让制度 , 主要表现在四个细节调整:

其一 , 做好与新证券法的衔接 , 将征求意见稿中“非公开转让”的表述 , 调整为“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简称“询价转让”) , 以更准确地体现业务特点 , 便于市场理解 。

其二 , 简化询价转让业务环节 , 取消征集转让意向环节及相应信息披露要求 , 提高转让效率 。

其三 , 增加履约保障措施 , 要求出让方申报锁定拟转让股份额度 , 受让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认购 。

值得一提的是 , 《实施细则》还为中长期资金参与受让预留了制度空间 。

此外 , 询价转让确定“七折”底价 。 《实施细则》规定 , 认购邀请书载明的本次转让价格下限 , 不得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科创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70% 。 同时 , 股东询价转让首发前股份的 , 单独或者合计拟转让的股份数量不得低于科创公司股份总数的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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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售方式减持制度:细化流程 , 明确预期

科创板设计多元退出渠道 , 减持达到5%可配售 。 根据《实施细则》 , 股东单独或者合计拟减持首发前股份数量达到科创公司股份总数5%的 , 可以采取向科创公司现有其他股东配售的方式进行 。

此次《实施细则》另一个重要变化是细化配售方式减持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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