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央行等四部门:永续债、可转债等明确为债权的属于标债资产( 三 )


(二)信息披露充分 。 发行文件对信息披露方式、内容、频率等具体安排有明确约定 , 信息披露责任主体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
发行文件中明确发行人有义务通过提供现金或金融工具等偿付投资者 , 或明确以破产隔离的基础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偿付投资者 , 并至少包含发行金额、票面金额、发行价格或利率确定方式、期限、发行方式、承销方式等要素 。
(三)集中登记 , 独立托管 。 在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债券市场登记托管机构集中登记、独立托管 。
(四)公允定价 , 流动性机制完善 。 采用询价、双边报价、竞价撮合等交易方式 , 有做市机构、承销商等积极提供做市、估值等服务 。 买卖双方优先依据近期成交价格或做市机构、承销商报价确定交易价格 。 若该资产无近期成交价格或报价 , 可参考其他第三方估值 。 提供估值服务的其他第三方估值机构具备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 , 能够有效处理利益冲突 , 同时通过合理的质量控制手段确保估值质量 , 并公开估值方法、估值流程 , 确保估值透明 。
(五)在银行间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等国务院同意设立的交易市场交易 。 为其提供登记托管、清算结算等基础设施服务的机构 , 已纳入银行间、交易所债券市场基础设施统筹监管 , 按照分层有序、有机互补、服务多元的原则与债券市场其他基础设施协调配合 , 相关业务遵循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统一规范安排 。
三、符合本规则第二条第五项所列相关要求的机构 , 可向人民银行提出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申请 。 人民银行会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本规则第二条所列条件及有关规定进行认定 。
四、不符合本规则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所列条件的债权类资产 , 为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 , 但存款(包括大额存单)以及债券逆回购、同业拆借等形成的资产除外 。
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有限公司的理财直接融资工具 , 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有限公司的信贷资产流转和收益权转让相关产品 ,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的债权融资计划 , 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的收益凭证 , 上海保险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 , 以及其他未同时符合本规则第二条所列条件的为单一企业提供债权融资的各类金融产品 , 是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 。
未被纳入本规则发布前金融监督管理部门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统计范围的资产 , 在《指导意见》过渡期内 , 可豁免《指导意见》关于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投资的期限匹配、限额管理、集中度管理、信息披露等监管要求 。 过渡期结束后尚在存续期内的 , 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
五、本规则自2020年8月3日起施行 。 此前有关规定与《指导意见》及本规则相关要求不一致的 , 以《指导意见》和本规则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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