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苟晶被冒名顶替”一事调查结果:15人被问责( 二 )

二、关于邱小慧冒名苟晶上学问题 。 1997年7月下旬 , 因选择在原就读高中复读 , 苟晶按照学校要求将准考证上交 。 邱印林在苟晶不知情的情况下 , 将苟晶考生档案卡及准考证上的照片替换为邱小慧的照片;对苟晶当年的学生档案进行涂改 , 把父母姓名分别更改为父亲“邱荫林”、母亲“苟淑玲”(邱小慧母亲姓马) , 家庭住址更改为王金山(邱小慧姐夫 , 时为济宁市任城区建行职工)的单位地址“济宁市洸河路9号任城区建行” , 该地址同时也为录取通知书收件地址;以苟晶的名义填报志愿 , 在中专志愿中委托培养类填报为济宁警校、北京煤炭工业学校、济宁商校 。 邱印林将涂改后的苟晶考生档案卡交济宁市实验中学教导处审核后上报至济宁市任城区招生办 。 时任济宁市实验中学副校长、教导处主任李耀立 , 时任任城区招生办副主任张勇失职失责 , 均未发现该档案卡涂改问题 。

1997年9月 , 邱小慧以苟晶之名被北京煤炭工业学校录取(2年制中专 , 委培费每年4400元) , 邱印林涂改后的苟晶学生档案被转至北京煤炭工业学校 。 该校按预留的地址将录取通知书寄至济宁市任城区建行 , 王金山根据邱印林的要求查找到苟晶的录取通知书转交给邱印林 。 后邱小慧持该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入学 。 苟晶复读期间 , 邱印林利用整理学生档案的便利条件 , 为苟晶伪造了学生档案 。

三、关于邱小慧户籍造假问题 。 1997年9月 , 受邱印林请托 , 邱印水(时任兖州市王因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 系邱印林亲戚)联系时任兖州市公安局小孟派出所所长王卫中 , 由王卫中安排户籍警栾卫民 , 违规为邱小慧出具了姓名为苟晶的虚假户籍材料 。 邱小慧的长兄邱通(时为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唐口派出所民警 , 2015年1月因病去世)持该虚假户籍材料 , 通过时为任城区分局北湖派出所户籍警李秀芳伪造了姓名为苟晶、住址为济宁市任城区许庄镇的虚假《户口迁移证》 。 其后 , 邱小慧持该证将户籍迁至北京煤炭工业学校 。 时任北湖派出所所长韩宁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 , 对伪造《户口迁移证》行为失职失责 。

四、关于邱小慧参加工作及更名问题 。 2001年4月 , 邱小慧以苟晶之名在济宁市任城区教师进修学校参加工作 , 档案转至原任城区人事局 , 户籍迁至学校集体户 。 时任任城区教委副主任崔兴荣(主持人事科工作)失职失责 , 未发现邱小慧档案中相关信息不一致问题 , 导致其通过审核并被录用 。 2001年8月 , 邱小慧利用在校办公室工作并保管学校公章的便利条件 , 在申请户籍更名材料上私自加盖本单位公章 , 向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李营派出所提出将户籍姓名由“苟晶”改为“邱小慧” 。 时任任城区教师进修学校办公室主任高凡信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 , 存在失职失责问题 。 为帮助邱小慧更名 , 2002年1月 , 邱通(时任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督察大队副大队长)请托时任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副局长李锋、李营派出所所长鞠坚毅帮助协调 , 鞠坚毅安排户籍警王凤强将户籍姓名由“苟晶”变更为“邱小慧” 。

五、关于邱家与苟晶接触问题 。 2020年6月23日 , 为能与苟晶见面沟通、缓和矛盾 , 邱印林及其妻子、次子、长女四人前往济宁市任城区接庄街道苟晶老家 , 向其家人了解苟晶近况及联系方式 。 6月24日 , 邱印林与其次子从曲阜乘高铁赴湖州欲找苟晶解释、致歉 , 二人于当日11时2分到达湖州 。 经调取查看相关道路交通监控视频发现 , 二人于12时30分许到达苟晶所在厂区门口 , 13时许邱印林进入苟晶所在厂区 , 其子在外等待;因苟晶拒绝见面 , 邱印林一直候至19时30分许离开厂区 。 当晚二人入住湖州织里江南宾馆(景江路店) , 6月25日8时5分乘高铁离开湖州返回济宁 。 其间 , 邱印林二人无其他同行人员 。

根据以上调查情况 , 依规依纪依法对有关人员处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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