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三期)第四次续发行,总额700亿

_本文原题为 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三期)第四次续发行 , 总额700亿
财政部7月3日消息 , 2018-2020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 ,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为筹集财政资金 , 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 财政部决定第四次续发行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三期)(10年期) 。 现就本次续发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行条件
本次续发行国债的起息日、兑付安排、票面利率、交易及托管方式等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相同 。 从2020年6月24日开始计息;票面利率2.77%;按半年付息 , 每年6月24日、12月24日(节假日顺延 , 下同)支付利息 , 2030年6月24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
(一)发行数量 。 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700亿元 , 不进行甲类成员追加投标 。
(二)日期安排 。 2020年7月9日招标;招标结束至7月10日进行分销;7月14日起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合并上市交易 。
【财政部|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三期)第四次续发行,总额700亿】(三)竞争性招标时间 。 2020年7月9日上午10:35至11:35 。
(四)发行手续费 。 承销面值的0.1% 。
二、竞争性招标
(一)招标方式 。 采用修正的多重价格(即混合式)招标方式 , 标的为价格 。
(二)标位限定 。 投标标位变动幅度为0.08元 , 投标剔除、中标剔除和每一承销团成员投标标位差分别为105个、30个和35个标位 。
三、发行款缴纳
中标承销团成员于2020年7月10日前(含7月10日) , 将发行款缴入财政部指定账户 。 缴款日期以财政部指定账户收到款项日期为准 。
收款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开户银行:国家金库总库
账号:270—207703—5
汇入行行号:011100099992
四、其他
除上述有关规定外 , 本期国债招标工作按《2020年记账式国债招标发行规则》执行 。
财政部办公厅
2020年7月1日
(原题为《关于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三期)第四次续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本文来自澎湃新闻 , 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