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源:河南证监局对原董事长方华生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


【大河财立方消息】7月2日晚间 , 新开源发布公告 , 公司于今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下发的对方华生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 。
决定书显示 , 方华生在担任新开源董事长(2015年12月17日至2019年9月2日)和新开源子公司北京新开源董事长(2015年5月14日至2019年12月12日)期间 , 作为持有新开源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 , 通过其控制的北京国泽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中盛邦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晨旭达投资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新开源资金 , 且未及时告知新开源其对上述3家公司的控制关系 。 截至目前 , 方华生未履行2020年6月30日前归还占用资金9245.50万元的公开承诺 。 河南证监局决定对方华生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 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此外 , 河南证监局还对方华生提出三点整改要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 , 于即日起30日内归还非经营性占用新开源的资金及利息 , 消除上述违规行为对新开源的不利影响;加强学习证券市场法律法规 , 提升规范意识 ,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配合新开源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依法依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法定义务 , 严格履行公开承诺 , 维护新开源合法利益 。
责编:徐一 | 审核:李震 | 总监: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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