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触手直播并入快手?游戏直播行业“二八分化”愈演愈烈( 二 )


对于一些平台售卖假货、为博出位进行低俗表演等违法行为 ,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在接受《法制日报》采访人员采访时表示 , 获取粉丝的花费如此之大 , 主播们开始了快速套现之路 。 一方面 , 主播缺乏忠实的粉丝 , 只能通过持续不断的话题或抓人眼球的表现留住粉丝;另一方面 , 除了“传销式”层级获利外 , 售卖假货可能是变现最快的方式 。
此外 , 不乏有平台借助免费“网课”推广“网游” , 利用色情低俗内容诱导用户点击浏览并充值打赏 , 利用“抽奖”“竞猜”“返利”等方式涉嫌组织网络赌博 。 日前 , 央视新闻频道就在报道中点名批评斗鱼等直播平台 , 因为在免费网课渠道中推广网络游戏 。
采访人员发现 , 近两年来 , 未成年人高额打赏主播现象屡见不鲜 。 “南京12岁女孩巨额打赏主播9999元”、“海南12岁小学生打赏主播花掉环卫工母亲4万辛苦钱”诸如此类的新闻在网络上比比皆是 。
与传统的秀场直播、游戏直播出现的问题不同的是 , 电商直播问题多出现在营销环节中 。
6月29日 , 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618”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显示 , 监测期内 , 共收集有关“直播带货”类负面信息112384条 。 问题主要集中在部分主播特别是“明星主播”在直播带货过程中涉嫌存在宣传产品功效或使用极限词等违规宣传问题、产品质量货不对板、兜售“三无”产品、假冒伪劣商品、直播刷粉丝数据、销售量刷单造假“杀雏”、售后服务难保障等方面 。
多方发力规范直播行业 专家:全方位监管提高违规成本
面对直播行业热潮涌动之下的乱象频发 , 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陆续发布相关举措 , 加强监管 。
5月 , 最高法出台《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 , 明确未成年人“打赏”返还标准 。 该意见明确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 , 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 , 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 , 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除了相关部门的监管 , 行业内治理直播乱象也有了“行规” 。 日前 , 中国广告协会发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 , 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 。 对于常见的违规宣传等问题 , 《规范》明确规定商家应具有与所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相应的资质、许可 , 并亮证亮照经营;明确主播在直播活动中 , 应当保证信息真实、合法 , 不得对商品和服务进行虚假宣传 , 欺骗、误导消费者 。
同时 , 对于屡禁不止的刷单造假行为 , 《规范》也提出 , 网络直播营销主体不得利用刷单、炒信等流量造假方式虚构或篡改交易数据和用户评价;不得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 欺骗、误导消费者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在接受《经济日报》采访时建议 , 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明晰主体责任 , 积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 , 变“事后监管”为“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监管 , 提高平台、主播等违法违规成本;同时 , 直播产业本身要深耕内容创作 , 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手段实现内容聚焦和垂直化 , 不断迎合消费者复杂多变的心理需求 , 满足用户多样性的文化需要 。
(责任编辑:季丽亚 HN003)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