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打女朋友,拘役四个月!


近日南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章某某故意伤害罪一案向南丰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 法院审理后 , 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章某某拘役四个月 。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打女朋友,拘役四个月!
本文插图
案情回顾
章某某与被害人彭某某系同居男女朋友关系 。
2019年9月15日
章某某与彭某某因琐事闹分手发生口角 , 后章某某用巴掌拳头打伤彭某某脸和鼻子等部位 。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打女朋友,拘役四个月!】2019年9月17日
彭某某要求章某某带自己去医院治疗伤情 , 二人再次发生争吵 , 彭某某拿剪刀自残 , 章某某害怕出事主动报警 。 经江西抚州司法鉴定中心鉴定 , 被害人彭某某的身体损伤为轻伤二级 。
审查结果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章某某故意伤害他人 , 致一人轻伤二级 , 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 。 本案犯罪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检察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犯前款罪 , 致人重伤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本法另有规定的 , 依照规定 。
那是不是只要实施了伤害他人的行为 , 就构成故意伤害罪了呢?
这里就涉及到“伤害”程度等级标准 。 “伤害”程度从轻到重分为轻微伤、轻伤、重伤、致死四个等级 。 一旦达到了“轻伤及以上”的标准就够得上立案标准 。
轻伤由轻到重分为二级和一级 , 常见的轻伤二级主要有一下情形: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cm以上;体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0cm以上;牙齿脱落或者牙折2枚以上;肋骨骨折2处以上等等 。
如果没有达到故意伤害罪的标准 , 是不是就不用承担责任了呢?
答案是否定的 , 在给别人造成伤害时虽然够不上犯罪的标准 , 但很可能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 同时还可能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来源:南丰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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