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陕西咸阳蔡国强等57人涉黑案一审宣判

新华社西安7月1日电(采访人员陈晨)6月30日 , 陕西省咸阳市武功县人民法院对蔡国强等57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公开宣判 。被告人蔡国强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0余项罪名 , 数罪并罚 , 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 , 其他56名被告人被判处20年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
武功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 , 被告人蔡国强曾因非法持有毒品罪获刑 , 2006年6月刑满释放后 , 纠集大批刑满释放及社会闲散人员 , 在赌场高利放贷 , 获取非法利益 。2008年因赌场纠纷与人相约斗殴 , 影响逐渐扩大 , 自此逐步形成以蔡国强为组织、领导者 , 刘金朋、耿毅、张真等被告人为积极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此后 , 该组织长期盘踞在西安、咸阳等市及周边区县 , 以非法控制地下赌场、在赌场放贷、收取保护费获取非法利益 , 并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54起 , 为非作恶 , 欺压残害群众 , 严重破坏了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
法院依法判处 , 被告人蔡国强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强迫交易罪、诈骗罪等罪 , 数罪并罚 , 判处有期徒刑25年 , 剥夺政治权利5年 ,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判处刘金朋等其他56名被告人20年至1年不等有期徒刑 , 并处有关被告人13万元至1万元不等的罚金共计280万余元 。
【严重|陕西咸阳蔡国强等57人涉黑案一审宣判】据介绍 , 2018年8月 ,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 , 武功县公安局发现了该组织犯罪线索 , 历时近1年将其摧毁 。该案也是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重大案件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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