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山东详报两起冒名顶替上学事件 苟晶反映被冒名顶替问题正调查( 三 )


对陈艳萍冒名顶替、伪造档案、户籍造假等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冠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时任冠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杨一和 , 冠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王俊朝等5人;对陈艳萍入学资格审查把关不严等问题负有领导责任的山东理工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时任该校经济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刘国华等5人;对陈艳萍招聘报考资料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冠县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时任冠县人事局人事争议仲裁办公室副主任)冯桂秋等4人;对在陈春秀查证被冒名顶替中失职失责的冠县招生办工作人员张洪春等5人 , 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 。

二、关于东昌府区王丽丽被冒名顶替上中专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
被顶替者王丽丽 , 女 , 汉族 , 1978年7月生 。 1998年9月至2001年7月在聊城农业学校农经专业学习 。 曾于1996年使用"王丽"名字报考聊城农业学校畜牧兽医专业 。
顶替者陈伟 , 女 , 汉族 , 1978年6月生 , 1996年10月至1999年7月在聊城农业学校计算机专业学习 , 2000年6月参加工作 , 2011年11月任东昌府区闫寺街道党工委委员 , 2016年12月任东昌府区柳园街道党工委委员 。
(一)关于冒名录取问题 。
1996年5月 , 聊城农业学校招收有实践经验的学生 , 王丽丽以王丽的名字报名参加该校畜牧兽医专业实践生入学考试 , 考试总分为312分 , 未达到统招录取分数线 。 陈伟的父亲陈丙苓获悉后 ,
请托时任聊城农业学校校长李广运帮助其运作陈伟上学之事 , 李广运利用职权将陈伟以王丽之名违规录取为聊城农业学校畜牧兽医专业学生 , 随计算机专业学习 。
为确保入学 , 陈丙苓还请托时任聊城农业学校副校长、党总支副书记冯明全帮助办理入学具体事宜 。
时任聊城农业学校副校长周广洪在履行新生入校"清假"职责中 , 未严格审核陈伟的入学档案 , 未能发现陈伟以"王丽"的名义顶替入学 。
(二)关于伪造户籍问题 。
1996年10月 , 陈丙苓请托聊城市公安局于集派出所时任所长杜青为其女儿出具虚假户口迁移证明 。 杜青按照陈丙苓提供的信息 , 伪造了名为"王丽"的虚假户口迁移证明 。
(三)关于职务晋升问题 。
2011年 , 在档案审核中 , 区人社局档案室工作人员孙倩未发现陈伟档案中存在的信息前后不一致等问题 , 致使其档案问题未能及时处理 。 同年11月 , 在镇(街道)领导班子换届考察中 , 区委考察组组长吕国栋、副组长姜建生未认真履行审查职责 , 致使陈伟在档案存在严重问题的情况下 , 仍被提拔使用 。

根据以上调查情况 , 依规依纪依法对有关人员处理如下:
1.陈伟 ,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 已于2020年6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问题|山东详报两起冒名顶替上学事件 苟晶反映被冒名顶替问题正调查】公安机关已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
2.陈丙苓 , 东昌府区柳园街道办事处陈庄居委会居民 , 中共党员 , 违反组织纪律 , 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 , 予以除名;公安机关已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
3.杜青 , 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办公室主任 , 时任于集派出所所长 ,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 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
4.李广运 , 原聊城农业学校校长 , 1999年6月因贪污、受贿等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 2000年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 不再追究有关责任 。
5.冯明全 , 原聊城农业学校党总支副书记、副校长 , 违反工作纪律 , 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6.周广洪 , 原聊城农业学校副校长 , 违反工作纪律 , 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
对在陈伟职务晋升过程中档案审核把关不严及对王丽丽反映问题处理不及时等问题负有责任的东昌府区委组织部副部长(时任区委考察组组长)吕国栋等11人 , 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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