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租的潜规则与横规矩

权钱交易的寻租似可如此分类:一 , 花钱办成了制度之外的事 , 买通官员滥权枉法 , 谋取制度外的非法收益 , 这应该是最普遍的一种寻租 , 官员与寻租者猫鼠合谋 , 你好我好 , 相当于“和奸” , 官员与寻租者都很痛快;二 , 花钱不办事 , 这又有多种情况 。 其一是利用官场神秘、信息不称 , 官员们将不要他们“出力”弄权的事谎称出了力 , 收受钱财 , 大多数老百姓并不可能得到非分利益的 , 他们跑关系绝大部分都是花的冤枉钱 。 其二是官员想赚一笔好处费 , 但种种原因事没办成 , 收的钱耍赖不还 。 我也看到过一些“盗亦有道”的事情 , 有些谨慎的官员事没办成主动退钱 。 其三是背信弃诺 , 根本是就诈骗 , 既收钱又打定主意不办事 。 其四就是耍横规矩 , 利用伤害权敲竹杠 , 性质和刘谨的做法一样 。 曾痛斥过两种行为:一种叫着“收屋檐税” , 取“人在屋檐下 , 不得不低头”之义 , 官员对属地企业、商家敲诈勒索;一种叫证明“你妈是你妈” , 故意折腾人除了弄权的快感 , 还可以用这种手段索贿 。 不愿掏这钱赎买“伤害权” , 可能招致各种伤害 。 我刚看到一个女研究生写的文章 , 她的导师性骚扰她 , 她有所抗拒 , 想睡觉也没得逞 。 于是招来种种刁难 , 该签的字不给她签 , 想求教他说他不懂 , 长期不理会她的学业 , 还在圈内散布她性关系混乱的谣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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