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起北京第二实验小学青岛分校教师招聘简章发布 7月4日起报名( 六 )


北京第二实验小学青岛分校公众号:gh_c767d745827c将及时发布考察、体检工作信息,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按时参加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
(七)公示和聘用
1.考察、体检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北京第二实验小学青岛分校公众号:gh_c767d745827c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北京第二实验小学青岛分校提出聘用意见,报青岛市教育局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对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人员入职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纳入选聘单位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
2.2020届毕业生,在2020年8月31日前不能提供相关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
3.上岗后一年内仍未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的,予以解聘 。
4.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和最低服务期制度(服务期不少于3年) 。
三、其他事项
(一)公开选聘相关信息在青岛高新区官方网站及北京第二实验小学青岛分校公众号:gh_c767d745827c公布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选聘网站发布的选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
(二)考试及现场资格审查疫情防控要求
1.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进入考试考点或资格审查现场的,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 。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资格审查前7天内我省检测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转移至备用考场,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参加考试 。
2.无法提供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以及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
3.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入考试考点、参加考试、资格审查现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
4.来青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或接触史的人员,新确定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疫情传播链首例病例确诊前14天内来青参加考试的人员和其他疫情重点地区来青参加考试人员,应于7月9日前向报考单位所在市区疾控部门对接申报,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
5.因7月9日后旅居地疫情风险等级调整为中、高风险的考生,不得来青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和考试,并取消当次考试资格 。
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 。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
(四)招聘工作咨询电话和招聘监督电话详见附件 。请在工作时间段(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拨打以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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