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人生赢家:盗他人之人生,变自己之命运
高考是寒门学子改变自身命运最重要的一条通道 。 尽管以一次分数决定谁能龙门一跃 , 谁只能名落孙山 , 并不是一项完美的制度 。 但时至今日 , 却是一项能够体现公平的制度 。但谁曾想到 , 就是这样一项制度 , 也有人削尖了脑袋 , 以盗取他人人生的手段 , 来实现改变自身命运的通途 , 让这项本来看似公平的制度蒙羞 。近日媒体接连披露了二起高考成绩被他人顶替 , 个人身份被他人假冒 , 孜孜以求的“大学梦”被人盗取的事件 。而这两起事件的发生地均来自于山东 。不仅于此 , 据媒体报道 , 2018年至2019年 , 山东省内高校在做学历数据清查时 , 曾排查出242人涉嫌冒名顶替他人身份入学的情况 。 这些人获得学历的时间为2002年至2009年 , 而这些数据究竟是恢复高考以来山东省全部的冒名顶替者人数 , 还只是问题的冰山一角 , 不得而知 。不过从已经曝光的两起假冒事件得知 , 被假冒的两位均为农家女 , 家境一般 。 被假冒者一人为山东冠县的陈春秀 , 另一人为山东济宁的苟晶 。 据报道称 , 顶替陈春秀的只花了2000元买了其学籍 , 而顶替苟晶的则为其班主任女儿 。从权钱两方面来衡量 , 冒名顶替的门槛都很低 。 顶替者之家长既非高官 , 也非富豪 , 均为普通之人 。 可就是这样 , 竟也能过五关斩六将 , 将假冒者顺利送入高校 。 只能说明 , 层层看似严防死守的录取各环节 , 都存在着形同虚设的漏洞 。假冒的门槛之低 , 当然会起到怂恿假冒者的层出不穷 。 而被顶替之人 , 不仅“大学梦”碎 , 连自己一生的命运也为之改变 , 甚至于搭上了一家人的命运 。假冒陈春秀的 , 毕业后回冠县进了街道办 。 而假冒苟晶的 , 毕业后则进了学校 。 若不是当年假冒他人的成绩和身份 , 混进大学获得文凭 , 她们俩连就职这两项职业的学历都不够 。由此不难看出 , 假冒者盗的是他人之身份 , 而得到的却是完全不同的自我人生 。其实 , 山东这两起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之前 , 早在2009年有湖南罗彩霞被假冒事件 , 和2015年河南王娜娜被假冒事件 。罗彩霞事件的假冒者王佳俊父亲王峥嵘(县公安局政委)最终被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等 , 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王娜娜事件的处理结果是13名相关责任人受到严肃处理(党纪政纪) , 3人涉嫌违法被移交司法机关(未知下文) 。对于假冒者本人 , 所谓的处罚也就是开除或解聘罢了 。翻了一下《刑法》 , 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 , 盗窃公私财物 , 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盗取他人之人生 , 与盗取公私财物 , 孰轻孰重 , 孰大孰小 , 不言而明 。难怪古人云:“窃钩者诛 , 窃国者侯 。 ”用现在的语境来说 , 就算是“玩盗窃” , 那也得挑大的来玩 。 也就是说“盗”得越大 , 风险也就越小 。看曹操 , 玩得就够大 , 将刘家的天下都给“盗”了 , 直接把自己的子孙给送上了帝王之位 。而当下“盗”取他人人生之人 , 不幸被曝光了 , 也只不过是“罚酒三杯” 。 但只要是不被曝光 , 绝对是人生之赢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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