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辩权指啥?

民法领域的概念。简而言之,就是举出某种理由,来阻止其他人行使权利
■网友的回复
有点繁琐,别嫌我啰嗦。。。首先我们得理解抗辩和抗辩权的区别。当对方行驶请求权时,另一方所提出的抗辩分为三种:第一是权利障碍的抗辩,即主张对方的请求权自始不存在。第二是权利毁灭的抗辩,即虽然对方的请求权曾发生,但由于清偿等原因而消灭。最后便是我们所称的抗辩权,即主张拒绝给付(可能只是暂时拒绝)的权利。前两项抗辩与抗辩权的区别是,前两者是诉讼法上的抗辩,即使义务人不主张,法院也有义务查明。最后的抗辩权是实体法上的抗辩,主张与否则完全在于当事人自己。好了,区分了以上概念,我们来谈谈抗辩权。抗辩权是对于已经发生的请求权发生的一种抗辩权利,分为永久的抗辩和延期的抗辩。前者主张请求权的行使被永久排除,包括消灭时效的抗辩和对因为侵权行为取得之债的拒绝履行。后者并非否认请求权永久不能行使,而是一时不能行使,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保证人先诉抗辩权。当然很多民法理论都存在争议,比如时效消灭的抗辩是权利毁灭抗辩还是抗辩权,但这是较为正统的说法。以上内容参考王泽鉴的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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