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你们脸不要脸了!”台州女子拿电动车头盔猛砸交警,结果……

“给你们脸不要脸了!”台州女子拿电动车头盔猛砸交警,结果……
文章图片

电动车违规载人 , 安全隐患很大 , 平时 , 交警就对这一违规行为严查严打 。 前几天 , 台州温岭交警拦下一对夫妻 , 因为他们坐在同一辆电瓶车上 , 涉嫌违规 , 被交警拦下 , 不料电瓶车上的女子不但不配合 , 还下车后对交警又骂又打 。
6月17日上午9时20分许 , 温岭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 , 在温岭城东街道横山头红绿灯路口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 期间 , 执勤交警发现一中年男子骑着电动车 , 载着一名女子在路上穿梭 , 于是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 。
交警告诉对方:“你违反交通法规了 , 请开到路边接受处罚 。 ”但男子说 , 急着赶路 , 希望交警能通融一下 , 不要拖车 , 交点罚款就好了 。
但是交警依法秉公办事 , 哪里可能这般讨价还价 。
【“给你们脸不要脸了!”台州女子拿电动车头盔猛砸交警,结果……】这时 , 坐在后座上的女子突然勃然大怒:“还真是给你们脸不要脸了!”她对着坚持要拖车的交警爆了粗口 。 骂了几句 , 她还不解气 , 干脆直接用手上的头盔和袋子朝交警头部和身体砸去 。
“有话好好说 , 怎么能打人?你知道袭警的后果吗?”另一名交警见状 , 立即上前制止女子 。 没想到女子还是不依不挠 , 对着交警又踢又踹 , 导致交警面部和腿部多处受伤 。
见规劝无效 , 并且已经造成值班交警受伤 , 另一名交警联系了辖区派出所民警赶来处置 。
经查明 , 女子姓王 , 今年53岁 , 是城东街道河边村人 , 与骑电瓶车男子是夫妻关系 。
目前 , 王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温岭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 钱江晚报·小时新闻采访人员了解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之规定 ,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
来源:钱江晚报·小时新闻采访人员 陈栋 通讯员 郑林怡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