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时被违规收取违约金? 青岛17中:没接到文件通知( 二 )


辞职时被违规收取违约金? 青岛17中:没接到文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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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当事人提供)
人事争议仲裁期限已过  律师认为诉讼也无胜诉权
采访人员联系到青岛市教育局 , 工作人员表示 , 之前的确接到过王女士的投诉 , 但目前此事已转到信访途径办理 。
针对王女士的情况 , 采访人员咨询了山东齐鲁(青岛)律师事务所马洪力律师 , 马律师称:“ 如果当事人在离职前一个月向学校提出离职 , 则合同里相关的违约条款并不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马律师表示 , 此事已经超过仲裁诉讼有效期限 , 当事人如果提起诉讼 , 虽拥有实体权利 , 但已经没有了胜诉权 。“因为已经超过诉讼有效期限 , 学校就拥有了抗辩权 , 如果在诉讼时学校提出此事仲裁的时效性 , 便可以不用退还违约金 , 但如果学校没有提出 , 则需要退还 。”
截止发稿前 , 王女士的父亲告诉采访人员 , 青岛市教育局信访办发来不予受理告知书 , 建议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
【辞职时被违规收取违约金? 青岛17中:没接到文件通知】见习采访人员   陆彦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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