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宣传|有些直播间貌似繁荣 奔涌的却是虚假流量( 二 )


第三方数据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保障流量大小本身的真实性 。 闫怀志说 , 但是对于流量本身是否由刷单产生 , 除非是明显的造假行为 , 否则第三方监测机构也难以做出明确判断 。
整治乱象 需各方主体多管齐下
直播带货泡沫越吹越大 , 这些流量造假灰色产业该如何治理?
事实上 , 法律已有明文规定 , 虚构视频点击量行为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所规制的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游云庭指出 , 从法律责任的角度 , 在直播带货中 , 购买虚假流量的一方 , 首先对于其品牌方、赞助商构成了欺诈;其次对于平台上其他主播等内容提供者是一种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同时 , 这一行为破坏了直播平台的机制与生态 , 也违反了平台规定 。
有专家建议 , 鉴于直播带货不同于传统的网络销售模式 , 其涉及到的主体及法律关系更为复杂多样 , 甚至存在身份交叉、不同法律关系重叠的情况 , 建议各监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 , 既要明确监管职能划分 , 又要建立协同机制 , 共同织牢监管网络体系 , 打造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 。
闫怀志认为 , 专业造假机构通常是采用业务推广等方式游走在监管的灰色地带 。 而且很多造假机构利用了人工智能技术来模拟真实流量 , 让监管机构也真假难辨 。 这些虚假流量急功近利 , 短期内好像是营造出了一种欣欣向荣的繁荣假象 , 但最终受害的必将是所涉各方 。
2019年12月 ,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 , 指出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和生产者、平台不得开展流量造假 。 各方负有不同责任 , 尤其是监管方 , 既要督促行业自律 , 又不能完全依靠行业自律 。
解决流量造假最重要的前提是建立和完善公平、公正、安全的网络空间环境 。 这就需要通过全空间、全平台、全产业链的综合治理 , 实现线上线下监管的无缝连接 , 加大对恶意流量造假黑色产业链的打击力度 , 为网络空间和网络经济营造一个真正健康的生态和未来 。 闫怀志强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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